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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影片《十二怒汉》看美国的陪审团制度

发布时间:2015-09-25 14:37:23 作者:赵胜达 来源:互联网 浏览次数:

 

“你为什么会认为他无罪? ”“虽然你们 11个都认为他有罪 ,但我想先和你们好好谈谈,否则我很难说服自己举手认同你们的观点,送这个男孩去死。”这一对白来源于美国经典影片《十二怒汉》。该影片是一部以陪审团为主角的法庭戏,是探讨美国陪审员制度和法律正义的经典之作。在影片中,一名年仅18岁的男子被控杀害了自己的父亲,经过六天冗长枯燥的法庭听审,面对看上去确凿无疑的证据,在首轮投票时,12名陪审员中,有11名陪审员裁定被告有罪,只有8号陪审员觉得案件有疑点,坚持提出异议。他凭借出众的耐心、非凡的想象力和沟通技巧去说服其他陪审员。之后的每轮投票,都有人放弃最初的立场,站在他这一边。最后经过七次表决,12名陪审员达成一致裁决:被告无罪。

 

 

陪审团制度是美国司法体系的核心组成部分,是公民参与民主实践的重要渠道,因此也被视为美国民主体系的标志之一。美国陪审团制度适用于刑事案件或重大民事案件。陪审团成员来自于各行各业,并没有接受过法律训练,也无须接受法律训练,具有广泛的代表性。陪审团与法官职责分明,陪审团凭着正常人的良知、基本的是非标准和生活常识认定事实问题,法官根据陪审团裁定的事实进行法律适用。对于重大刑事案件,通常遵循一致裁决原则,即只有陪审团全体成员达成一致意见,即无论作出有罪还是无罪裁决,均须首先在其内部达成一致意见,否则会导致无效审判的出现。

 

 

美国的陪审团制度充分发扬了司法民主精神,促进了法律形式正义和实质正义的统一。但也应该看到它的缺陷,当陪审员意识不到权利的责任时,就会滥用手中权利,就有可能造成实质的不公。控辩双方为了获得陪审团的支持,通常会利用人性的弱点,进行夸张的现场表演。这些都是陪审团制度天然的缺陷。在电影《失控的陪审团》中,揭露了陪审团被收买的丑恶现象。

 

相比美国,中国实行人民陪审员制度。在一些一审的重大刑事、民事、行政案件中,由陪审员和法官共同组成合议庭。陪审员不仅参与事实的认定,而且对于法律适用问题具有发言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