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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中生智”不理智

发布时间:2019-11-11 09:12:13 作者:李晓恬 来源:青少年法治教育 浏览次数:

【民警简介】小尚,2006年毕业于警察学院治安管理专业,2007年参加公安工作,多次受到市局嘉奖,并于2016年被评为劳动模范。作为一名基层派出所的治安民警,他工作踏实,任劳任怨,经常为了案件不眠不休,是绝不放弃的“死磕派”。


“警察同志您快来!我被抢劫了!”抢劫?小尚到东关派出所工作好几年了,遇到过形形色色的纠纷和案件,可光天化日之下公然抢劫这样的恶性案件还从未在辖区内发生过。于是,接到报警后,小尚第一时间就和同事赶往现场。

现场在一家美容院门前,这里已经聚集了不少群众,小尚不敢耽搁,急忙向聚集的人群询问:“请问哪位是报警人?”

“是我,警察同志。”一名女子站了出来。

“怎么回事?”

“他们美容院的人把我的喇叭抢走了,这是抢劫!”

“谁抢劫?你的喇叭吵得我们无法正常营业,我们都是被你逼的!”

听到这里,小尚紧绷的神经放松了下来,看来这起“抢劫案”另有玄机。

原来,报警人姓王,一个月前,她在这家美容院做了一个美容手术,原本想借此提升“颜值”,谁知手术并不成功,还给她的身体带来了伤害。小王多次与美容院协商,均没有结果,最后她一纸诉状将美容院告到了法院。

发生纠纷后与对方协商,协商不成走司法程序,小王之前的处理方式的确都是合理合法的。可是,走司法程序需要时间,看到美容院消极、敷衍的态度,气愤的小王便想出了一个“奇招”,希望能逼美容院尽快解决问题。

小王把自己在这家美容院做美容手术失败的经历写了下来,配上照片,做成横幅,并将这段经历录成音频。一切准备就绪后,等到美容院一开门,小王就在门口把横幅一拉,喇叭一开,反复播放那段音频。喇叭中播放的内容吸引了来来往往的行人不时驻足,有几个想要做美容的顾客,在门口看到小王的横幅后,便吓得转身走了。美容院的工作人员出来劝阻了几次,小王都不肯离开。眼看正常的业务没法进行,信誉也受到影响,美容院老板着急了。想来想去,她也“急中生智”,叫来了两名工作人员,一阵商量之后,她让两人出了门。

小王见美容院中又有工作人员出来,不等来人说话,先张口道:“你们都不用来劝我,让你们老板出来!”

然而,这两个人也不气恼,还和小王套起了近乎。没多久,其中一名工作人员居然趁小王不注意,从她身旁闪过,伸出手就要夺她的喇叭。小王见状,眼明手快,一转身便躲开了。可在挣扎之中,小王的喇叭掉到了地上,刚刚要夺喇叭的那名工作人员迅速捡起喇叭跑了。小王吓了一跳,转过身来发现另外一名工作人员也不见了。她这才明白,自己中了美容院老板的“声东击西”之计。又急又气的她随即拨打了110报警电话,于是就出现了文章开头那一幕。

民警小尚和同事分别向双方问明事情的来龙去脉后,帮小王要回了喇叭。小尚对小王说:“王女士,您的心情我们非常理解,但您既然选择走司法程序,就应该相信法律。选择走司法程序,也说明您是懂法的,那就更不应该这样做了。美容院如果有错,法律会给您一个公正的结果,但您今天这样做,就涉嫌扰乱社会秩序了。”

“那他们也不能抢劫呀!”

“他们抢您喇叭的行为的确是不对的,不过这可不是抢劫。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抢劫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财物的所有人、保管人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强行将公私财物抢走的行为。他们抢走您的喇叭不是为了非法占有, 而是不想让您再影响他们的正常营业。”

说完,民警小尚又转向美容院老板,对她说:“虽然不是抢劫,但你们的行为也是错误的,如果对对方造成了身体伤害或财物损失,你们也要承担赔偿责任。如果你们一开始就向公安机关报告,我们可以依法来劝阻她干扰你们正常营业的行为的。”

双方的不理智行为,最终都落了个害人害己的结果。



(本文刊载于《青少年法治教育》2019年第二期·总第23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