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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宠”出来的麻烦

发布时间:2019-11-25 16:16:46 作者:李晓恬 来源:青少年法治教育 浏览次数:

【民警简介】小尚,2006年毕业于警察学院治安管理专业,2007年参加公安工作,多次受到市局嘉奖,并于2016年被评为劳动模范。作为一名基层派出所的治安民警,他工作踏实,任劳任怨,经常为了案件不眠不休, 是绝不放弃的“死磕派”。


这两天,东关派出所来了几位新“客人”,民警小尚和同事们也添了个新身份—临时“奶爸”。不过,他们照顾的不是吃奶的小娃娃,而是几只还没睁眼的小奶狗。这是新来的警犬,还是派出所的新宠物?别误会,警犬可不能随便养,派出所里更不能养宠物,那到底是怎么回事呢?原来,几天前,辖区内有居民报警,称小区里出现了两起流浪狗伤人事件。接警后,小尚和同事带着专业工具赶到小区,一番“斗智斗勇”后,将两只流浪狗成功收缴。在进一步排除隐患的搜索中,小尚他们发现了一处流浪狗窝,狗妈妈已经逃跑,留下几只还没睁眼的小奶狗。没有妈妈照顾的小狗会被饿死,小尚原本打算等狗妈妈回来哺乳时,想办法把它们一同带走,但是,深受流浪狗滋扰之苦的居民执意要求民警把小狗带走,小尚和同事只好先把几只小狗带回派出所再作打算。于是,小尚和同事一边联系能够收留小狗的地方,一边买来奶粉、奶瓶,轮流当起了小家伙们的临时“奶爸”。

这天值班时,小尚在院子里喂完小狗,看它们挤在一起睡得正香,欣喜之余,愁上心头。派出所毕竟不是小家伙们的久留之地,可是几天下来,他们联系的几家宠物商店、医院都无法收留这几只小狗,怎么办?是谁遗弃了狗妈妈?既然养了,为什么如此不负责任,说扔就扔呢?别说是养了几年,就是喂了这几天,小尚都觉得和这几个小家伙有了感情,多了牵挂……正胡思乱想着,忽听值班室里有人喊道:“尚哥,出警了!”

在路上,小尚才得知又是一起因狗而起、与狗有关的警情,不禁苦笑:最近怎么和这小动物分外有缘?

到了报警人所说的地址,小尚问:“是谁报的警?”

“是我。民警同志,她说要把我的狗弄死。”报警人是一名女子,她指着对面另一名女子控诉道。一只体型中等的白色小狗在报警人脚边不安地转着圈。

“你不要断章取义!”对面的女子反驳道。

面对双方的“交锋”,小尚没有急着调解。他注意到那只小狗身上没有拴狗链,便先提醒报警人给小狗拴好狗链。报警人一边极不情愿地给小狗拴上狗链,一边小声嘟哝着:“我们家宝贝又不咬人……”

这句话可惹恼了对面的女子:“民警同志,您听听,她总是说她家小狗不咬人,可我就是害怕狗啊!我不是冷血动物,也不会无缘无故就要伤害她家小狗,实在是因为她遛狗的时候总是不拴狗链,有好几次我上楼的时候,碰见她家小狗猛地从楼上冲下来,我都来不及躲。跟她说过多次,可她就是不听,每次都是这句‘我家宝贝不咬人’!”

报警人对女子所说的情况没有辩解。小尚先核查了小狗的身份信息,确定它是合法饲养的犬只,随后对报警人说道:“您爱您的小狗,我们理解,但您是不是也应当换位思考,顾及一下别人的感受呢?有的人天生害怕狗,他们并不了解您的小狗的习性,很容易受到惊吓。况且,因遛狗不拴狗链造成的伤人事件时有发生,这种做法已经违反了相关的养犬管理规定,您是要受到警告和处罚的,严重的话还将被没收犬只!这是您想要的结果吗?”

“我接受处罚,以后也会在遛狗时给它拴好狗链。那她要弄死我的狗就没人管吗?”报警人又说。

“虽然我们国家目前还没有专门针对宠物狗等小动物的保护法规,但宠物狗是饲养人的财产,如果您不是在受到威胁、攻击等危急情况下,随意伤害宠物狗也是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小尚转身对另一名女子说道。

“我那就是一句气话,只要她以后文明养犬,拴好狗链,我当然不会随意伤害她的小狗。”女子说道。

两人握手言和,小尚收队回所。回去的路上,小尚接到了一家宠物商店的电话,他们愿意收留那几只可怜的小狗。挂断电话,小尚顿觉轻松。如果爱,请好好珍惜,不要让它成为无家可归的流浪动物;如果爱,请文明饲养,不要让它成为影响他人的“大麻烦”。



(本文刊登在《青少年法治教育》2019年第九期·总第30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