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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第四届全国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获奖名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1-10 09:45:13 作者:普法网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教普法办函〔2020〕1号

 

 

教育部全国教育普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公布

第四届全国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

获奖名单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宪法学习宣传教育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根据中央相关部署安排,教育部办公厅于2019年4月印发通知,组织开展了第四届全国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系列活动。活动中,各地各校精心组织部署,广泛动员学生参与,取得了良好成效。目前,通过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参与在线学习的达到42.59亿人次,产生了4786万名“宪法小卫士”。11月30日至12月3日,来自全国各地的206名选手参加了全国总决赛,展现了良好的宪法法治素养和精神风貌。

现将第四届全国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组织奖获奖名单(附件1)及第四届全国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全国总决赛获奖名单予以公布(附件2)。

各地各校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持续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学习宣传,深入推进青少年宪法教育全覆盖见实效。开展宪法宣传教育的先进做法和典型经验,请及时报送教育部全国教育普法领导小组办公室(政策法规司)。

联系人:陈冀然  孙新见  010-66097500/7261

邮  箱:fzb@moe.edu.cn

 

附件:1.第四届全国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组织 奖获奖名单 

            2.第四届全国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全国总决赛获奖名单

 

 

 

教育部全国教育普法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月2日


 

附件1

 

第四届全国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

组织奖获奖名单

 

一、最佳组织奖

黑龙江省教育厅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二、优秀组织奖

山东省教育厅

河南省教育厅

四川省教育厅

福建省教育厅

天津市教育委员会

广东省教育厅

辽宁省教育厅

甘肃省教育厅

安徽省教育厅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三、特别组织奖

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教育暨青年局       

 


附件2

 

第四届全国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

全国总决赛获奖名单

 

一、演讲比赛小学初中组获奖名单

冠军:郑茜月(四川省)

亚军:张昕(河南省)

季军:李卓然(河北省)

最佳表达奖:张昕(河南省)

最佳风采奖:黄芷萱(广西壮族自治区)

一等奖:龚依祎(重庆市)、杨舒(重庆市)、刘奕帆(山东省)、魏雨萱(天津市)、黄芷萱(广西壮族自治区)

二等奖:马悠然(黑龙江省)、张钰苒(河南省)、古玥芊(广东省)、刘明轩(北京市)、王婉晴(安徽省)、熊蕾(海南省)、温简萁(甘肃省)、王润泽(陕西省)

三等奖:详见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

二、演讲比赛高中高校组获奖名单

冠军:康曦月(重庆市)

亚军:傅于说(山东省)

季军:何俊岷(四川省)

最佳表达奖:陶昶(澳门特别行政区)

最佳风采奖:蔡金洋(贵州省)

一等奖:黎御雯(广东省)、潘成(河北省)、陈天一(江苏省)、叶泓霆(江苏省)、陶昶(澳门特别行政区)

二等奖:兰晨冉(福建省)、董萌(天津市)、张茹雪(北京市)、徐崇凯(上海市)、孙琳(甘肃省)、张春龙(辽宁省)、蔡金洋(贵州省)、杨穗嘉(澳门特别行政区)

三等奖:详见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

三、知识竞赛团体获奖名单

冠军:广西壮族自治区代表队

亚军:山东省代表队

季军:上海市代表队

一等奖:黑龙江省代表队、四川省代表队、河北省代表队、江苏省代表队、湖北省代表队、云南省代表队、宁夏回族自治区代表队

二等奖:重庆市代表队、天津市代表队、广东省代表队、辽宁省代表队、安徽省代表队、海南省代表队、湖南省代表队、西藏自治区代表队、山西省代表队、贵州省代表队

三等奖:详见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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