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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法律意识,增强法治观念 —大兴区教委成功举办第三届中小学生模拟法庭大赛展演活动

发布时间:2019-12-31 08:58:17 作者:本站编辑 来源:普法网 浏览次数:

为进一步加强青少年的法治宣传教育,提高青少年法律意识、增强法治观念,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落实党的全面依法治国方略,2019年12月27日,区教委联合区委政法委、区检察院、区司法局、区公安分局于庞各庄中学共同举了大兴区第三届中小学生模拟法庭大赛展演活动。出席本次活动的领导有全国青少年学生法治教育实践示范基地主任张薇薇、北京市法学会信息中心副主任白贵秀、大兴区政法委副书记宋文全、大兴区公安分局内保大队科长薛强、大兴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于慧荣、庞各庄镇司法所所长朱英东、大兴区教育委员会政保科科科长孙志超、庞各庄中学、孙村学校校长。同时参加此次活动的还有来自庞各庄中学的学生代表共计300人。

首先,全国青少年学生法治教育实践示范基地联合北京市大兴区孙村学校、北京市大兴区庞各庄中学两所学校,筹建“大兴区青少年学生法治宣传教育合作共建基地”。张薇薇主任、宋文全书记、张富国、于洪全校长共同为“青少年学生法治宣传教育合作共建基地”进行揭牌。

“现在宣布开庭……”,随着一声清脆的法槌声,由采育镇第一中心小学的小同学们带来的一起涉及“未成年人著作权受侵害”的案件开庭了,小同学们精彩的表演使广大青少年了解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国家依法保护未成年人的智力成果和荣誉权不受侵犯”。所以,凡是未成年人的智力成果,包括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等,任何人都不可以侵犯。

北京景山学校大兴实验学校带来的是一场关于学生因足球赛中的摩擦从而引发的伤害事故案,中学生精力充沛,好学向上,但处于青春期,情绪冲动,同学们用生动的案例告诉大家学法、懂法、守法不仅能摆脱冲动与鲁莽,必要时更是维护自己权益的武器。

未成年人犯罪是指未成年人实施的犯罪行为。兴华中学的同学用惟妙惟肖的表演给大家呈现了一场公正而严肃的案件审理过程,使观看展演的师生切身体验了案件庭审的过程,了解了我国刑法关于未成年人犯罪的规定,增强了学习法律知识的兴趣。

大兴区人民检察院的于慧荣检查官在点评中对参加展演的三所学校进行了充分的肯定,并叮嘱广大青少年要主动学法、懂法、遵守国家法律秩序,做一个文明守法的好公民。

本次活动也得到市、区两级法学会的大力支持,在活动中,北京市法学会信息中心还为学生们带来了关于法治方面的书籍,由白贵秀主任亲自为学生代表赠书,希望他们学习更多的法律知识。

大兴区第三届模拟法庭大赛活动从初赛报名到决赛展演历经五个月的时间,经过校级选拔共有十一所学校进入决赛阶段,经过激烈角逐,评出了一等奖3名,二等奖8名、优秀指导教师19名,最佳表现奖11名。分别由区公安分局内保大队薛强科长、区检察院于慧荣检察官和庞各庄镇司法所朱英东所长为获奖代表颁奖。

最后,区教委政保科孙志超科长进行了讲话,孙科长指出:“大兴区教育系统“青少年模拟法庭”活动的持续有效开展,标志着我区各校的青少年学生法治宣传活动有了固定化、长期化的阵地,希望教育系统各单位利用好“青少年模拟法庭”这一平台,让枯燥的法律条文贴近生活,走进学生,让学生在潜移默化中接受法治教育。同时他还希望“青少年学生法治宣传教育合作共建基地”发挥好辐射带头作用,在新课程改革理念的指导下,继续抓好教学改革的探索与研究,丰富发展内涵和办学特色,为全面推动素质教育做出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