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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第五届全省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6-23 11:38:50 作者:福建省教育厅 来源:福建省教育厅 浏览次数:

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第五届

全省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的通知

闽教办法〔2020〕2号

 

各设区市教育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各高等学校,省属中等职业学校、中小学校:

根据中央宣传部等部门《关于组织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举办第五届全国学生“学宪法讲宪法”活动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推进青少年宪法学习宣传教育,经研究,决定继续举办第五届全省学生“学宪法讲宪法”系列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自通知下发之日起至12月底。

二、参与对象

小学、初中、高中(含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校在校学生。

三、活动内容

(一)组织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法治宣传教育

各地各校要深入开展青少年学生宪法学习宣传,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以爱国主义教育为重点,紧密结合历史文化和国情教育,进一步普及宪法知识、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推动宪法教育进校园进课堂进头脑。坚持集中教育与日常教育相结合、线上教育和线下教育相结合,充分发挥课堂主渠道作用,根据学生认知特点设计宪法法治课程,探索发掘相关课程中的宪法法治内容,进一步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组织开展宪法网络学习和教育实践活动,引导学生认真诵读和学习宪法原文,了解我国的根本制度、基本制度和重要制度,坚定制度自信,厚植爱国主义情怀。组织开展民法典学习宣传,持续开展国家安全、未成年人保护、知识产权、环境保护、税法等相关法治教育,加强公共卫生和疫情防控等法律法规宣传,探索建立以宪法为核心的法治教育长效机制。推进教师法治教育培训,通过专题报告、交流研讨、线上培训等方式,普及宪法知识,讲解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主要原则、基本法律常识、学校安全风险防控、教师和学生权利保护与救济等内容,着力提升教师的宪法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

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qspfw.moe.gov.cn)将设立“学宪法 讲宪法”专栏,分学段为大中小学免费提供各类宪法教育资源。开设“教师法治培训平台”,组织开展线上教师宪法法治教育培训,为教师免费提供教育教学资源。还将研究制定《“宪法小卫士”2020年行动计划》,请各地各校积极发动学生参与,争做“宪法小卫士”,确保学生参与率不低于10%,推动形成青少年学生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

(二)举办第五届全省学生“学宪法讲宪法”比赛

一是组织开展青少年学生法治知识竞赛。在广泛组织宪法学习教育的基础上,各地各校根据自身实际,以宪法知识为主要内容,结合民法典及诚实守信、规则意识、文明素养、劳动教育、公共卫生、疫情防控、环境保护、未成年人保护、交通消防安全、食品安全、应急管理、防范校园欺凌、禁毒和预防网络沉迷等内容,自行组织开展知识竞赛。

二是组织开展青少年“学宪法 讲宪法”演讲比赛。各地各校在广泛深入开展宪法学习宣传的基础上,根据本地本校实际组织开展“学宪法 讲宪法”演讲比赛。

2020年9月30日前,以设区市为单位,遴选出小学、初中、高中三个组别优秀学生各2人,各高校同期遴选出优秀学生1-2人,分别参加10月由我厅会同省司法厅在福州举行的第五届全省学生“学宪法讲宪法”省级遴选赛(分知识竞赛和演讲比赛两个项目,具体时间、地点、比赛形式将视疫情情况另行通知)。

省级遴选比赛后,我省将视比赛情况,研究遴选出小学组、初中组、高中组和高校组优秀学生各2人,组成代表队参加2020年11月底由教育部全国教育普法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的全国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总决赛。省属中等职业学校、中小学校按所在地参与设区市遴选工作。

除各地各校选拔报送外,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将设立“网络海选”通道,学生可自行上传演讲视频参加线上比赛,从中评选出小学组、初中组、高中组和高校组优秀选手各3人,直接参加全国总决赛。

(三)开展国家宪法日“宪法晨读”活动

结合第七个国家宪法日暨教育系统宪法学习周活动,教育部将于2020年12月上旬组织开展教育系统“宪法晨读”活动。教育部领导将在主会场领读宪法部分条款,并通过网络视频同步直播的方式组织全国师生共同参与诵读。我省将设分会场,届时请各地各校及时连线,积极参与国家宪法日“宪法晨读”活动。

(四)组织开展“我与宪法”微视频征集活动

为推进普及宪法知识、弘扬宪法精神,面向教育系统广大干部师生征集“我与宪法”微视频,深入宣传我国宪法的地位、作用和主要内容。具体要求详见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后期通知。

四、工作要求

(一)抓好组织实施。各地各校要高度重视,将宪法学习宣传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认真研究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条件保障,健全工作机制,引导广大干部师生及时了解并广泛参与,推动宪法教育全覆盖见实效。鼓励各地教育部门在普法经费中安排专项资金,确保活动顺利开展。要加强统筹指导,科学规划活动方案,合理安排学习时间和内容,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防止增加学校、教师和学生的负担。要着力改革创新,深入探索青少年喜闻乐见的新途径、新方式,不断增强宪法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加强协调沟通,与相关部门单位密切合作,推动形成多方协同推进宪法宣传教育的格局。

(二)加强宣传引导。各地各校要坚持正确导向,及时总结宪法学习宣传的优秀成果、经验做法和先进典型,为活动营造良好舆论环境。活动期间,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将开通新闻通道,各地各校可自行上传新闻,进行全面动态展示。省级遴选比赛期间,我厅将现场录制比赛实况,并适时在福建教育电视台予以展播和报道。

(三)认真选拔省赛优秀选手。各地各校要公开公平公正推荐最优秀的选手参加省级遴选赛,为我省参加全国比赛打好基础。参赛人员名单请于2020年9月30日前发送至电子邮箱jytfgc@fjsjyt.cn。

 

联系电话:

1.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

活动统筹:010-88819626;用户支持与新闻报送:010-88819614;

2.教育部全国教育普法领导小组办公室(政策法规司)

联系电话:010-66097974\7283;电子邮箱:zxb@moe.edu.cn

3.我厅政策法规与行政审批处

联系人:林文平,电话:0591-87091364。

 

 

                         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

                           2020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