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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第五届全省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6-29 09:55:25 作者:本站编辑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第五届

全省学生“学宪法讲宪法”活动的通知

浙教办函〔2020〕128号

各市、县(市、区)教育局,各高等学校,杭州外国语学校、浙江师范大学附属中学: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宪法学习宣传教育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在青少年学生中普及宪法知识、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引导青少年学生自觉成为宪法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举办第五届全国学生“学宪法讲宪法”活动的通知》(教政法厅函〔2020〕6号)要求,现就组织开展第五届全省学生“学宪法讲宪法”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自通知下发之日起至2020年国家宪法日。

二、参与对象

小学、初中、高中(含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校在校学生(含本专科学生)。

三、活动内容

(一)深入推进以宪法为核心的法治宣传教育。各地各校要深入开展青少年学生宪法学习宣传,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以爱国主义教育为重点,紧密结合历史文化和国情教育,推动宪法教育进校园进课堂进头脑。坚持集中教育与日常教育相结合、线上教育和线下教育相结合,充分发挥课堂主渠道作用,根据学生认知特点设计宪法法治课程,探索发掘相关课程中的宪法法治内容,进一步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组织开展《民法典》的学习宣传,持续开展国家安全、未成年人保护、知识产权、环境保护、税法等相关法治教育,加强公共卫生和疫情防控等法律法规宣传,探索建立以宪法为核心的法治教育长效机制。推进教师法治教育培训,通过专题报告、交流研讨、线上培训等方式,着力提升教师的宪法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

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qspfw.moe.gov.cn,以下简称普法网,普法网活动统筹电话:010—88819626;用户支持与新闻报送电话:010—88819614)将开设网上“学宪法”专栏,分学段为大中小学免费提供各类宪法教育资源;开设“教师法治培训平台”,组织开展线上教师宪法法治教育培训,为教师免费提供教育教学资源。还将研究制定《“宪法小卫士”2020年行动计划》,请各地各校积极鼓励学生参与,争做“宪法小卫士”,推动形成青少年学生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

(二)征集“我与宪法”微视频。面向广大教师和高校学生征集“我与宪法”微视频。具体要求详见普法网后续通知。

(三)办好第五届全省学生“学宪法讲宪法”比赛。一是组织开展青少年学生法治知识竞赛。在广泛组织宪法学习的基础上,各地各校可根据自身实际,以宪法教育为重点,结合诚实守信、规则意识、文明素养、劳动教育、公共卫生、疫情防控、环境保护、未成年人保护、交通消防安全、食品安全、应急管理、防范校园欺凌、禁毒和预防网络沉迷等内容,多形式组织开展知识竞赛。请各地于2020年9月30日前,以设区市为单位,遴选出小学、初中、高中三个组别优秀学生各1人,参加10月中下旬在杭州举行的省级遴选赛;各设有法学本科专业的高校要遴选1名优秀学生参赛。

二是组织开展青少年“学宪法 讲宪法”演讲比赛。请各地各校在深入推进宪法学习宣传的基础上,根据本地本校实际组织开展“学宪法 讲宪法”演讲比赛,并于2020年9月30日前,以设区市为单位遴选出小学组、初中组、高中组优秀学生各1人参加省级初选;各高校同期遴选1名优秀学生参加省级初选。所有被推荐参加演讲比赛的选手均需附上时长不超过6分钟的演讲视频,相关材料请于2020年9月30日下午5:30前发至电子邮箱598345451@qq.com。组委会将对视频进行初选后确定参加省级遴选对象,省级遴选的办法另行通知。省级遴选比赛后,我省将视比赛情况,选拔8名学生组成代表队参加在北京举行的全国总决赛。

除各地选拔报送外,普法网将设立“网络海选”通道,学生可自行上传演讲视频参加线上比赛,从中评选出小学组、初中组、高中组和高校组优秀选手各3人,直接参加全国总决赛。

(四)组织国家宪法日“宪法晨读”活动。2020年12月,结合第七个国家宪法日暨教育系统宪法学习周活动,教育部将继续组织开展全国中小学生“宪法晨读”活动。活动将由教育部领导领读宪法部分章节,现场和通过网络直播同步参与的千万师生共同诵读。届时,我省将设分会场,请各地各校及时连线,积极参与国家宪法日“宪法晨读”活动。

四、工作要求

(一)抓好组织实施。各地各校要高度重视活动的组织管理,结合实际抓紧制订活动方案,尽快部署实施,让各级各类学校及时了解并广泛参与本次活动。各地各高校一方面要鼓励学生广泛参与活动,另一方面要公平公正地把优秀选手推荐上来,争取全国比赛的好成绩。要在当地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同步落实疫情防控的相关要求。要把今年的宪法日活动作为“七五”普法的收官之作,并努力为“八五”普法奠定良好基础。省教育厅成立活动组委会,统筹全省活动的开展。

(二)加强宣传引导。各地各校要切实把宪法学习宣传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高度重视、认真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不断将宪法学习宣传活动引向深入。要着力改革创新,深入探索青少年喜闻乐见的新途径、新方式,不断增强宪法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加强协调沟通,与相关部门单位密切合作,推动形成多方协同推进宪法教育的格局。活动期间,普法网将开通专门新闻通道,各地各校可自行上传新闻,进行全面动态展示。各地各校要采取多种方式,做好新闻宣传工作,扩大活动影响,营造学习宪法与相关法治知识、尊崇宪法的良好氛围。活动承办单位浙江教育报刊总社将对活动进行全程报道。

如有未尽事宜,请与省教育厅法规处联系。联系人:杨衡;电话:0571–88008948,13857147800。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

                            2020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