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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教师提供安心静心舒心从教环境

发布时间:2020-01-07 09:30:45 作者:本站编辑 来源:法制日报法治经纬 浏览次数:

中办国办印发意见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保障主责主业

为教师提供安心静心舒心从教环境

□法制日报记者  韩丹东

□ 法制日报实习生 林银婷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的《关于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进一步营造教育教学良好环境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引起社会关注。

《意见》共4100多字,分为6个部分,计20条。有业内人士称之为“减负20条”。

接受《法制日报》记者采访的专家解读称,《意见》主要直面中小学一线教师的迫切需要,在减轻教师负担的基础上,净化中小学的教育教学环境,让教师能够更加安心、静心、舒心、全心地投入具体的教育教学实践中,从而为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落实以及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贡献自己的力量。

教师承受双重压力

减负增能迫在眉睫

“目前,中小学教师负担过重不仅是我国基础教育发展过程中的一个突出问题,同时也是广大一线教师长期反映的一个重要问题。《意见》的出台,在很大程度上是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中央于2019年3月提出的‘基层减负’的决策部署。”陕西师范大学教育学院副教授陈玥说,除了正常的教育教学负担外,当下中小学教师还面临诸如各种检查、考核、评比等非教育教学负担,在这种“双重”负担之下,广大中小学教师不堪重负,甚至影响到了教师的健康发展以及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陈玥说,《意见》出台正是回应了中小学教师普遍关注的这一问题,力争在各项制度体系不断完善下真正做到为教师“减负增能”。百年大计,教育为本;教育大计,教师为本。同时,《意见》的出台也体现出国家对教师的重视,在全社会弘扬尊师重教的理念之下,为中小学教师营造出良好、和谐的教育教学环境。

在天津师范大学教学工作委员会教学督导组专家李建营看来,时下正值岁末年初之际,各教学单位都在忙着总结过去一年的工作或是报送新一年的各类计划,《意见》印发,实乃救中小学教师于“水火”之中。

助推减负落地生根

回归教书育人初心

关于《意见》的亮点,李建营分析称:

首先,确立了“教师是教育的第一资源”的理念,明确了“营造教育教学良好环境,让教师全身心投入教书育人工作”是各级党委和政府的职责。这是对学校的尊重、对教育的尊重、对教师的尊重,而对学校的尊重与对教育的尊重,都须落实于对教师的尊重。这个责任“压”给了“各级党委和政府”,创造教师“安心、静心、舒心”从教的良好环境指日可待。

其次,把“依法依规开展督查检查评比考核”提了出来。今后针对中小学的一切“督查检查评比考核”,都要“有据可依”了,所谓“对学校和教师随意提出要求”的各种情形会从根本上得到避免。

“我对《意见》中所说的‘随意提出要求’深有感触,往往一次报表须填很多‘项’内容,且要求‘不得有空项’。最后我与主管部门多次交涉,他们才认为这个表格不太适合。这不正是《意见》中提到的‘随意提出要求’吗?”李建营说。

最后,《意见》提出了“统筹规范社会事务进校园”,其中又细分为6个小项。“特别是乡下的中小学,地方政府有了任务,‘上支下派’中经常涉及中小学。然而,学校的宁静被打破了,教师的时间被抢走了。”李建营说,有了《意见》的“统筹规范社会事务进校园”的具体要求,试想“谁”还敢拿教师当“使唤人”?

在陈玥看来,亮点主要有三方面:一是它将中小学教师减负问题置于国家高度,在社会各级各界力量的共同努力下,力图让教书育人的理念、尊师重教的传统回归教育生活;二是中小学教师减负的内容和举措非常明晰,分别从“督察检查评比考核事项”“社会事务进校园”“精简相关报表填写工作”以及“抽调借用中小学教师事宜”等中小学教师关心的四大内容展开,进一步以“统筹”“规范”和“精简”三大关键词指明了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的具体举措,为基层部门有效实施中小学教师减负提供了操作指南;三是以加强“领导”“督导”和“引导”三个层面的组织保障,切实为减轻广大一线中小学教师负担保驾护航,从而让教师能够安心从教、热心从教、全新从教。

陈玥认为,《意见》的出台着眼于减轻中小学教师的负担,在当下“基层减负”的决策部署下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一方面,它不仅对于减轻一线中小学教师长期以来的“非教育教学负担”具有重要的意义,而且对于确保中小学教师能够更好地回归教书育人的“初心”不无裨益;另一方面,它不仅让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有了制度方面的保障,并且为中小学教师减负问题的“落地生根”指明了方向,这也是践行尊师重教的内在要求。

“只有尊重教师,社会的文明才能得以延续;结束了(中小学)教师被‘挥来使去’的历史,一个国家的繁盛便多了一份希望。”李建营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