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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果市场上演“狸猫换太子”,消费者需擦亮双眼

发布时间:2019-09-02 09:38:07 作者:李家锋 来源:青少年法治教育 浏览次数:

什么?花那么多钱买的进口水果竟然是用国产水果冒充的?真是“黑心”商家!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不少消费者为了获得更丰富的口感体验和更高的营养价值,选择花高价购买进口水果,然而水果市场却上演着一出又一出“狸猫换太子”的把戏,其中猫腻难道要让消费者来买单?

据报道,西安部分生鲜市场被曝光出现大批产地标签“张冠李戴”的水果,它们往往是产自国内的平价水果,却被贴上了“进口”标签公然以高昂价格出售。令人哭笑不得的是,甚至有不少水果并不属于《获得我国检验检疫准入的新鲜水果种类及输出国家地区名录》,比如所谓的“老挝蜜瓜”“越南菠萝”“新西兰牛油果”,它们要不就是被偷运至国内,要不就是典型的以国产水果“狸猫换太子”。

无独有偶,宁波某水果连锁店也曾被曝光为水果“篡改国籍”,人为地筛选出品相较好、个头较大的国产水果,将它们清洗包装后,贴上“进口”标签高价售卖。据悉,此类标签都是由该连锁店在网络上购买的。同一批次的水果,经过此类改头换面,价格甚至能翻一倍,这种手段在水果行业屡见不鲜。

“进口”水果是真是假,在缺乏专业背景的前提下,不仅难以从外观来判断,即便是吃到嘴里,也很难从口味上来鉴别,因而普通消费者面对商家“狸猫换太子”的把戏可以说是束手无策。难道就这么算了吗?当然不是!从法律的角度,我们来看看经营者以国产平价水果冒充进口高价水果的行为是否触犯法律,以及消费者该如何正确维护自身权益吧。

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消费者有权根据商品或者服务的不同情况,要求经营者提供商品的价格、产地……有关情况。”第十条第一款规定:“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

因此,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商品产地的真实情况。相对于掌握专业知识和丰富经验的经营者,消费者在商品信息方面天然地处于劣势,难以通过水果本身判断其出处,而标签作为商品信息的直接载体,往往能为消费者提供直观的商品信息。在上述事件中,经营者正是利用自身的优势,刻意篡改水果产地以误导消费者,而消费者基于对商品标签的信赖,从而产生错误认识并完成了交易。这不仅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还有,由于进口水果与国产水果的价格差距较大,消费者在此错误认识下所进行的不符合该商品正常交易价格的交易行为同样侵犯了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

此外,经营者明知水果的真实产地,却故意隐瞒真实情况,通过贴标签的方法编造虚假信息从而诱导消费者购买的行为业已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中对于欺诈行为的认定。对此,消费者可依据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对于因经营者的欺诈行为而进行的消费,可要求增加商品价款的三倍作为赔偿金额,不足五百元的则增至五百元。同时,虽然粘贴虚假产地标签并不涉及食品质量问题,但如果当中存在食品安全隐患,或将会对人体造成损害,则可依据我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要求十倍价款的惩罚性赔偿。

事实上,早在三年前,某知名商品零售企业便多次因给国产水果贴“进口”标签而被消费者以商品产地涉嫌虚假宣传起诉,法院判决该企业的行为属于欺诈消费者的行为,应赔偿三倍的价款金额。此案一经报道,舆论一片哗然,更引起了打假人士专门对此进行维权打假,甚至出现为了一个火龙果、两个红苹果对簿公堂的情况。

经营者除了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外,还有可能因伪造商品产地而被工商行政管理局或有关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甚至处以警告、罚款等处罚,情节严重的还会被责令停业整顿乃至吊销营业执照,可以说是害人终害己。

食品问题关乎国计民生,水果产地标签弄虚作假一事看似是件“芝麻绿豆”般的小事,但轻则使该商家产生信任危机,经营状况日下,重则破坏消费者对于食品市场的信任,进而引发整个行业的灾难性萎缩,最终还是自作孽者为这代价买单。

这个问题同时也要求食品安全监管相关部门加强监管力度,把法治落到实处,以实际行动的“枷锁”限制商家目光短浅的欺诈行为。而消费者们也要积极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本文刊载于《青少年法治教育》2019年第六期·总第27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