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动态 >地方动态 >厅局工作 > 正文

福建:迎接第八个国家宪法日 福建师生同读宪法

发布时间:2021-12-07 15:50:51 作者:本站编辑 来源:福建省教育厅新闻中心 浏览次数:

12月3日,为迎接第八个国家宪法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一步普及宪法知识、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教育部在北京设立教育系统“宪法晨读”活动主会场,全国各地设立分会场。福建分会场设在福州屏山小学。省教育厅二级巡视员叶灵、省司法厅二级巡视员林新森出席活动。

第八届国家宪法日教育系统“宪法晨读”活动福建省分会场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任何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上午9时,福建分会场的师生们通过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的网络直播,与教育部北京主会场一同诵读《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部分条款,学习宪法知识。

第八届国家宪法日教育系统“宪法晨读”活动福建省分会场

师生们还与北京主会场同步进行了庄严的升旗仪式、合唱歌曲《宪法伴我们成长》,从优美的歌声中体会宪法温度、感受宪法力量。

北京主会场还宣布了“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全国总决赛获奖名单,优秀获奖选手进行了精彩展演。在我省分会场,福州屏山小学师生通过大提琴演奏《闪闪的红星》、快板《宪法,你我共知》、情景剧《学宪法,美好生活来创造》、集体朗诵《宪法在哪里》等精彩的演绎,表达了师生们尊崇宪法、学习宪法、维护宪法的决心。

快板《宪法,你我共知》

情景剧《学宪法,美好生活来创造》

集体朗诵《宪法在哪里》

据了解,本周是全国第四个“宪法宣传周”。今年宪法宣传周的活动主题为“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深入学习宣传宪法。”为努力营造宪法学习宣传教育的良好氛围,连日来,我省各地学校深入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培育青少年学生的宪法意识、国家意识、规则意识,进一步丰富师生的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

“宪法宣传周”期间,福州屏山小学开展了宪法主题作品征集展示活动。玻璃画、折纸画、纸浆画……学生们用形象生动的作品,表达他们对宪法的热爱。

12月1日,福建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与永安市检察院联合举行“法治宣传教育基地”揭牌仪式暨“法治副院长”聘任仪式。

11月29日,福安三中启动“宪法宣传周”活动,邀请学校法治副校长、穆阳派出所教导员刘昌福为同学们进行法治教育。

11月29日,福州第十八中学举行“宪法宣传周”活动启动仪式,邀请福州市鼓山地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助理林擎凌进行《宪法的生命》主题宣讲。

12月1日,平潭城关中学与平潭检察院联合开展“检校合作 强化预防和保护”主题法治校园建设座谈会。今年以来,省教育厅积极组织学生参加第六届全国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我省学生在演讲比赛个人组荣获一等奖3项、三等奖2项;知识竞赛团体组荣获三等奖。其中,福州市乌山小学刘若兮、福州格致中学王三一、福建师范大学吴潇琳三位同学分别获得小学组、高中组和高校组的一等奖。

我省还切实推进“学宪法 讲宪法”网上学习和“宪法卫士”行动计划,推动我省教育系统学习宣传宪法,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让“每一天都是宪法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