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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八五”普法期间中小学 教师全员法治培训(第五期)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1-02 10:02:54 作者:普法网 来源:普法网 浏览次数: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教育系统法治教育走深走实,根据教育部《全国教育系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 年)》的要求,推动地方开展教师全员法治培训,全国青少年法治教育中心组织教育、法学专家于11月16日—11月23日开展线上法治专题学习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主题与目标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报告和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一步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教育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的全过程和各个方面,引导广大干部教师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持续提升教师依法从教的能力和水平,夯实教育强国建设的法治之基。

二、培训对象与目标

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幼儿园教师。

三、培训形式与内容 

11月16日—11月23日,每天14:30—15:30通过线上直播形式开展学习,当天课程直播间回放时间16:00—23:00,共8学时。课程由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审定。各地教育行政部门组织辖区中小学教师参加线上学习。具体事宜按照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求进行。

四、学习步骤

具体学习步骤见学习海报。(见附件)

通过“快手极速版”搜索“家校共育”,在学习码处输入“教师全员培训”6个汉字,点击提交,关注并预约。

五、学习结果与使用

通过网络完成8学时学习的学员,可在线打印由全国青少年法治教育中心颁发的学时证明。

六、工作要求

推进教师网络法治教育培训,是教育系统“八五”普法规划的既定任务,也是中小学教师专业成长的有效途径。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将本培训项目纳入当地教师相关专业发展规划,结合本地实际,合理安排教师参加网络法治学习,确保相关工作有序推进。各中小学校要做好教师学习的支持保障工作,督促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学习任务。

活动结束后各省、市(地)将参与学习人数及相关情况形成总结,作为推进依法治教先进经验上报至全国青少年法治教育中心。 

联系人:赵老师 187 0142 6007;曹老师,135 5210 1387。邮箱:qsfz@bfsu.edu.cn。

全国青少年法治教育中心

2023年11月1日


教师全员法治培训学习步骤


1.在手机应用商店搜索【快手极速版】点击下载后安装。

2.点击快手极速版,点【我的】选择手机号或者微信登录。

3.登录后点击首页右上角放大镜【  】。输入【家校共育】4个汉字,点击搜索。

4.出现蓝色家校共育大讲堂页面后输入学习码【教师全员培训】6个汉字,点击提交,点击关注并预约课程。

5.直播时间14:30-15:30,直播间回放时间16:00-23:00,直播及直播回放期间点开屏幕左上方【  】(图片1),再点击                    (图片2)签到。

6.出现(图片3)蓝色公益大讲堂页面,下滑到签到位置,点击签到,(图片4)领取您的专属学习证书点击直接签到即可,领取证书时输入真实姓名即可。连续打卡八个碎片后领取证书。(请在此位置签到,直播评论签到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