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沉浸式新体验 实践化新探索 广东打造青少年税收普法研究性学习模式

发布时间:2018-02-26 15:55:15 作者:蒋琳珊 况淑敏 郑佳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上半学期接近尾声,许多高中生都在忙于复习书本、埋头做题,或许还在背诵着似懂非懂的思想政治术语。而在广东省汕头市东厦中学,许多学生通过“体验式”税收研究性学习,实地走访了当地的办税大厅、知名企业等,撰写出一篇篇精彩的税收调研报告,收获了有别于课堂和书本的实践新经验,并在一次次科学竞赛、问卷调研、志愿活动中大展风采。

据了解,“青少年税收普法研究性学习”是广东省教育部门和税务部门联手打造的青少年税收普法宣传教育新模式,以“学生选择税收课题→实践探索带动思考→互动研学形成成果”为路径,引导中学生在课堂学习和课外实践中开展税收课题的自主研究,在广东部分中学的试点推行过程中取得了良好成效。

从书本到社会的税收深度体验

“在进行问卷调查的过程中,通过数据整理分析,我们发现市民主动向商家索取发票的原因分为三类:一是为了抽奖,二是为了报销,只有小部分市民是为了国家财税政策的要求索取发票。”在《汕头市东厦中学政治研究性学习实践报告》上,高一年级的吴同学写下他们课题小组《由“中奖发票”引发的思考》的调研结果。

研究性学习是一种“在提出问题和解决问题过程中学习”的科学研究方法。在汕头市东厦中学,每周三、周五下午都会开展研究性学习课程,学生在教师指导下自主选择选题方向、完成开题报告、问卷设计、案例采集、数据统计等,并最终形成研究成果。对于每项税收类的研究性学习课题,由税务干部担任课题辅导员,从选题角度、政策规定等关键环节给予专业性指导,并根据选题需要协助提供社会实践平台。学生通过实地采访、问卷调查,多维度收集反映税制改革和税收工作开展情况。

一沓沓厚厚的成果展示册,记载了几年东厦中学的学子们来走进政府部门、走进知名企业、走进街头巷尾、开展税法体验的精彩瞬间。据统计,汕头市教育部门携手税务部门与中小学合作开展税法课题研究性学习,并先后组织52批次共4800余名学生参观国地税联合办税服务厅、汕头大学创业园、澄海玩具城、诚信纳税企业等,带领学生了解社会财富创造、体验税收征管流程、明确财政资金运作,为中小学生走出校园、体验社会搭建了广阔的平台。

据汕头税务部门介绍,青少年税收普法研究性学习模式具有三大优势:一是以青少年为主体,注重激发税法学习的内生动力。二是以“体验式”调查为方法,税收普法从认知思考向实践探索延伸。三是以闭环管理为路径,研究成果双向反馈促进税收普法和征管工作提升。

东厦中学的校长林媛玫对这一种“税收深度实践”模式有着深刻的体会:“社会实践是一个完全异于课堂教学的学习过程,学生们在调研过程中接触、认识社会,找到了将抽象税法概念与具体生活的结合点,也促进了学生素质提升和全面发展。”

紧跟时代脉搏获得社会强烈反响

从“中奖发票”到“营改增”、从税收征管政策到税法宣传,在近几年东厦中学的研究性学习税收选题中,可以清晰地看到青少年的税收思辨正紧跟着时代的发展同轴共转。

2016年是我国财政体制改革上浓墨重彩的一笔,这一年营改增试点在我国全面推开。东厦中学的学生建立课题组,选择营改增作为调研主题,调研思考营改增对日常生活和经济发展带来的深远影响。此次研究性学习的成果之一,陈樟、林静、程子涵等同学的作品《中学生探究“营改增”税务改革与企业发展关系》在汕头市金平区第11届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中,斩获二等奖,青少年议税收、谈改革、话民生的理性思辨引发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实现了普法宣传效应的双重叠加

汕头教育部门表示,“税收与我们日常生活息息相关, 用这种‘税收深度实践’的模式来进行青少年税收普法教育,打造税收普法教育研究性学习模式,能有效打破特定知识体系、固定学习方式的束缚,体现时代主题,更好地提升学生税法学习的自主性和积极性。”

随着青少年税收普法研究性学习的深入开展,东厦中学对税收话题的研究越来越活跃,税收类选题在所有研究性课题中的占比从2007年的54%上升到70%,参加的学生人数超过600人,发放调查问卷1.5万余份,先后形成了《由“中奖发票”引发的思考》《与父辈共话税收与民生》《探寻中学生税收宣教的有效途径及实施》等10多项研究成果。学生研究提出的创造性意见建议已有25项被税务部门吸纳采用,针对课题报告反馈的情况和建议,税务部门进一步创新税收普法宣教模式和载体,在税收普法中融入潮绣、灯谜、剪纸等广东传统文化元素和华侨文化元素,将税收文化与校园文化、传统文化、华侨文化相融合,深受青少年欢迎。

  “学生们通过税收知识研究性学习,引导他们带着问题去查阅、去采访、去调查、去思考,不仅增长了知识,更重要的是培养了良好的学习态度,这与学校推动学生全面发展的初衷不谋而合。”汕头市国税局副局长许锦如说。

研究性学习探索出税法普及新道路

 汕头市东厦中学是广东教育部门和税务部门创新打造出“青少年税收研究性学习模式”的一个率先试点,而这一模式已经成功被全省多所中学推广应用。

许多参与税收研究性学习合作的中小学校认为,对青少年税收普法而言,利用“研究性学习”这一方法,一改传统“灌输式”教育,有利于青少年从小养成“依法纳税”“纳税光荣”的意识,培养诚实守法的优秀品质,帮助青少年健康成长。

在一项调查中,参与广东税收普法研究性学习项目的学生纷纷写下“很有成就感”“探求答案的过程令人印象深刻”“对税收有了更深的理解”。学生家长也普遍高度评价这一模式,认为利用课余时间开展新颖丰富的税法探究实践,真正在子女心中播撒了紧跟时代脉搏、关注经济发展的种子,孕育出更具有学习能力和综合素质的杰出人才。

“通过研究性学习立项和组织学生到企业实地调研的形式,能让学生更加直观了解社会经济活动和税收运行机制,锻炼了社会实践能力,增进了对税收的真实了解和感受。”汕头大学商学院教授、汕头大学粤台企业合作研究院副院长胡少东博士评价道,通过“大手拉小手”,使税法教育成效延伸到家庭,进一步起到了培养社会良好纳税意识、提高税法遵从度的效果。

(蒋琳珊 况淑敏 郑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