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埇桥区教育局全面推进教育扶贫学生资助工作

发布时间:2019-02-27 09:25:13 作者:埇桥区教育局 来源:埇桥区教育局 浏览次数:

日前,埇桥区教育局在后二楼会议室召开2019年春季教育扶贫学生资助工作会议,要求各学校结合当前脱贫攻坚工作整体安排,实施教育精准资助,全面落实学生资助政策,全区各校教育扶贫专干参加了会议。

 

会议强调,落实学生资助工作责任。学生资助工作是学校的一项重要工作,事关教育扶贫和教育公平。学生资助工作实行校长(园长)负责制,各校要将学生资助工作列入学校年度工作计划,并作为新学期重要工作之一,扎实推进政策落实、责任落实、工作落实,决不能让一个学生因贫困而失学。落实教育扶贫建档立卡学生资助工作。继续围绕“学段全覆盖、标准最高档、对象无遗漏、项目可叠加、过程全记录”的工作目标开展建档立卡学生资助工作。认真实施六大工作机制,做到“六个到户到人”,即教育扶贫责任到人机制,做到包保人员到户到人;教育扶贫数据精准掌握机制,做到数据信息到户到人;教育扶贫政策精准到位机制,做到资金发放到户到人;教育扶贫资助信息反馈机制,做到结果反馈到户到人;教育扶贫政策宣传解读机制,做到宣传教育到户到人;教育扶贫调度监督检查奖惩机制,做到督促检查到户到人。落实民生工程学生资助工作。各校要做好孤儿、低保家庭学生、残疾学生(或父母残疾、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残疾)、特困救助家庭学生、重点优抚对象家庭学生、大病大灾等其他特殊困难家庭学生的摸排统计和资助工作;要按照学生资助操作程序和资助办法及时将资助资金发放到位,及时落实相关资助政策;要落实专人负责,及时维护全国资助系统,确保数据准确,按时提交。落实贫困家庭学生免学费政策。各校要在春季学期开学初,开通困难学生入学绿色通道,保障建档立卡、低保户、残疾人家庭子女、孤儿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规范校内资助资金的提取和使用。校内资助是教育扶贫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各校要实行校长负责制。根据教育扶贫工作的要求,各级各类幼儿园、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都要按照规定规范执行校内资助资金的提取,并足额使用。规范开展企业、社会团体等社会捐资助学。各校可积极筹措非财政性资金,扩大资助覆盖面,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学校在接受企业、社会团体捐资助学项目时,要规范操作流程,按照《宿州市社会捐资助学管理办法(试行)》要求,签订“宿州市社会捐资助学项目执行书”,形成学校、企业和社会团体等不同主体的良性互动。

会上,区教育局扶贫办相关人员安排国开行助学贷款催收、春季学期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资金发放、教育扶贫宣传等工作,通报春季建档立卡学生摸底情况,对POS机使用进行专题培训。(特约通讯员:高继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