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动态 >地方动态 >厅局工作 > 正文

四川:青白江区“四二三”模式 全力提升法治副校长工作实效

发布时间:2022-05-12 10:43:13 作者:成都市青白江区教育局 来源:成都市青白江区教育局 浏览次数:

为切实做好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帮助青少年“扣好人生的第一粒扣子”,青白江区自2010年起探索实施法治副校长工作,率先在全市实现公办学校(园)兼职法治副校长(辅导员)全覆盖。经过12年探索实践,形成“四二三”工作模式,有力提升法治副校长工作实效,师生法治意识和法律素质明显提高,成功创建省市级依法治校示范校8所,先后获评教育部“青少年网络普法知识竞赛优秀组织单位”、市委市政府“全市法治宣传教育先进集体”等多项荣誉称号。

一、“四大天团”促资源整合

(一)强化统筹,组建法治教育“工作团”

全区以区委依法治区办牵头,将“法律进校园”纳入区委统一部署,研究出台《成都市青白江区中小学法治副校长聘任与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全面整合区法院、检察院、公安分局、司法局“四大天团”人力资源,组建法治副校长“工作团”。实施“工作团”人才动态调整和三方联络机制,确保优中选优、信息互通;同时,强化“工作团”保障制度,明确由派出单位全力保障任职法治副校长食宿、交通、话费等补助,让法治副校长工作无忧。

(二)科学选聘,实现人员配置“高匹配”

按照“单位包片+专人包校+团队服务”原则,实施“4+1+N”选派办法,即法院、检察、公安、司法4个派出单位协同管理全区5镇2街道,按照学校-法治副校长“双向”选择原则,从“工作团”中挑选精兵强干“一对一”服务全区92所中小学、幼儿园,实现优质法治副校长全覆盖。同时,“工作团”作为强力后盾,整合各项资源、实施优势互补,满足学校N种不同需求,最终实现团包片、点成片、团片协同发展。

(三)统一标准,提高法治教育“系统性”

职能职责统一,明确区委依法治区办、派出单位、区教育局、学校以及法治副校长“五项主体”职能职责,让法治副校长工作有据可依。办公标识统一,每位法治副校长颁发聘书,设置统一门(桌)牌标识、公示栏,提高法治副校长工作辨识度、推动管理规范化。基础课件统一,由派出单位组织制作系统、标准的法治课件(含授课PPT和授课视频),供全体法治副校长参考使用,推动法治教育系统化。

二、“两张菜单”合师生胃口

(一)开好“基础菜单”,满足共性需求

区委依法治区办在各“工作团”任务清单基础上,以“宪法”为核心,《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为主线,结合学校对法治教育、学生保护、安全管理、预防犯罪、依法治理等方面工作的服务需求,对全区普法任务进行整合组装,开出宪法、民法典宣传、未成年人保护、交通法规学习、食品安全教育等普法“基础菜单”,实行“一月一主题”普法活动,有序推进全年普法任务落地落实。

(二)提供“特色菜单”,促进多元提升

定期收集教职工、学生及学生家长的法律服务需求,立足学校实际,探索制定学校普法“特色菜单”,截至目前,已成功打造外国语小学等一批“一比一”“模拟法庭”、开设“模拟庭审”课堂,让学生现场感受法律威严;成立“规.矩”法治培训班,促使学生从小书规立矩;在清泉学校成立全区首个“中小学生代表大会”、建立校内各级调节委员会,促进师生行使自己权利,实现学以致用。

三、“三级评议”提工作实效

(一)区级评议,确保尽职履责

由区委依法治区办牵头,每年对派出单位的法治副校长进行一次集中述职评议,全面掌握履职情况,倒逼每位法治副校长尽职履责,最大限度发挥法治育人功能。同时,将法治副校长履职情况及表现纳入派出单位在全区依法治区工作中评先树优的重要依据。

(二)单位评议,激发工作干劲

各派出单位督促指导法治副校长转变思想与身份,融入学校、履职尽责,为任职学校提供多方位实际帮助;同时加强与区教育局、学校信息互通,收集反馈意见,促进法治副校长工作改良提升;将法治副校长到校履职工作计入单位工作量、纳入单位考核,作为晋职、晋级和立功受奖的重要依据,大力提高法治副校长工作干劲。

(三)学校评议,提高工作效能

各学校立足实际,对法治副校长工作作出真实、客观评价,并充分听取教职工、学生及家长意见,形成评价结果报区教育局备案。针对注重发挥法治副校长作用,依法治校工作成效显著的学校,区教育局在学校考核、评先评优等、职称评聘方面作为重要依据予以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