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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等六部门联合印发《上海市中小学法治副校长聘任与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23-08-07 09:34:38 作者:上海市教委 来源: 第一教育微信公众号 浏览次数:

为进一步加强和完善中小学校法治副校长聘任与管理,发挥法治副校长职能作用,切实推进中小学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近日,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上海市人民检察院、上海市公安局、上海市司法局、上海市法治宣传教育联席会议办公室等六部门联合印发《上海市中小学法治副校长聘任与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通知。

《办法》中明确了法治副校长的选聘条件、选聘方式、管理方式等。

上海市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专门学校(以下统称“学校”)法治副校长的聘任与管理,适用本办法。幼儿园的法治副园长聘任及管理工作参照本办法执行。

上海市建立由市教委、市司法局(市法宣办)共同牵头,由市高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共同参加的学校法治副校长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每年定期召开会议,统筹指导各区有关单位开展学校法治副校长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