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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日照市创新建立“1231”法治教育体系 守护青少年健康成长

发布时间:2024-05-15 14:28:03 作者:日照市教育局 来源:山东教育新闻网 浏览次数:

日照市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突出宪法核心、丰富教育内容、完善教育载体、创新工作机制,打造青少年法治教育品牌,努力构建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多方参与、齐抓共管的新时代青少年法治教育新格局。

突出以宪法为核心,健全法治教育工作体系

健全工作机制。联合公、检、法、司等部门,建立沟通联络机制和日常工作协调机制,面向教师、家长、学生,围绕宪法教育、校园欺凌防范、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等专题开展宣传教育,切实扩大覆盖面、增强针对性、提升实效性,全力构建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青少年法治教育格局。

创新教育形式。充分利用开学第一课、班会队会、升旗仪式、毕业典礼等活动,采用设置礼敬宪法环节等方式,有机融入法治教育内容。在幼儿园利用教学活动、游戏活动等形式向孩子们传授法律知识,初步建立国家、国籍、公民概念。在小学成立“红领巾文明岗”,树立规则意识,建立对宪法的法律地位和权威的初步认知。在中学开展青少年“成人礼·礼敬宪法”活动,向全体毕业学生赠送《宪法》读本,学生们面对宪法宣誓。“12·4”国家宪法日,全市约有30万师生参加宪法晨读活动,共同合唱《宪法伴我们成长》歌曲。

擦亮活动品牌。打造“学宪法讲宪法”活动品牌,组织中小学生积极参加“学宪法、讲宪法”为主题的宪法小卫士学习,全市40.88万中小学生参与完成了宪法与法治知识网上学习竞赛,参与率达100%。举办并参加中小学生“学宪法讲宪法”活动素养竞赛暨演讲比赛,获得国家级一等奖1个,省级特等奖1个、一等奖2个。

打造法治教育两个课堂,提升法治教育实施水平

打造校内法治教育课堂。充分发挥课堂主渠道作用,开足上好义务教育阶段“道德与法治”、高中“思想政治”等课程,完善课堂教学内容,注重宪法、民法典等与学生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教育。在校园内开展法治教育宣传活动,围绕《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重点内容,引导学生明晰法律条文,远离风险和犯罪,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在各学校建设法治文化长廊和法治宣传栏,用生动直观、通俗易懂的形式将与青少年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表现出来,启蒙学生对法律的认识和敬畏感。

打造校外法治实践课堂。建设日照市青少年综合实践基地和五莲县人民检察院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等5处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开展全市中小学生法治实践活动,累计为20余万名中小学生和领导干部提供法治课程。充分利用政法部门的丰富法治资源,组织学生参观学习,让学生零距离感受警营生活;组织学生走进法院开展模拟法庭活动,亲身体会到法律的公正和权威,法治教育宣传实践活动取得扎实成效。

建强普法宣传三支队伍,营造浓厚法治教育氛围

建强法治副校长队伍。本着“就近就地、双向选择、严格选聘”的原则,从司法、法院、检察院、公安等系统单位的优秀政法干警、律师和高等院校的法学院教授中聘任法治副校长276名,实现196所学校全覆盖。在72所学校设立“青春护航·法治副校长工作室”,为学校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帮助学校提高对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能力,为学校法治示范校的创建提供有力法治保障。开展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宣传工作,合力筑牢未成年人权益维护及校园安全防线。

建强“千人万场”系列法治宣讲队伍。组建“全环境立德树人法治宣讲团队”,面向教职员工、中小学生、职校学生、家长群体开展不同主题的系列法治教育课程,当好政策法律的“宣讲员”、学生成长的“护航队”、家长履职的“监督员”。活动开展以来,已在150余所学校举办讲座,覆盖师生、家长40万余人。

建强中小学法律顾问队伍。联合市司法局、市律师协会印发《关于在中小学全建立法律顾问制度的意见》,遴选理论基础扎实、实践经验丰富、熟悉学校教育工作、具备相应的法律资质、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专业律师担任法律顾问,为学校教育教学管理提供法律咨询服务,进一步推进依法治教、依法治校,促进学校决策科学化、内部治理法治化。

创新“先议协作”机制,联动配合共建法治校园

突出多方联动。创新构建校园安全先议协作机制,联合相关部门在学校成立校园安全先议办公室,按期、按需召开校园安全先议办公室联席会议,研究法治宣教、师生权益保护和法律咨询、校园欺凌防治等工作。各班主任兼任校园安全信息员,随时搜集相关信息,及时发现需要帮助的学生,实现对苗头问题早上报、早干预、早化解。

突出分级干预。根据情节轻重对发现的问题学生进行评估分级,采取不同干预方式。

突出闭环管理。发挥学校的主体作用,对发现的问题线索进行登记,建立工作台账,严格执行先议审查和分级矫治程序,坚持预防为主、提前干预、双向引导、协作共商,共建法治校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