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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实施“宪法小卫士”2019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8-13 15:40:42 作者:本站编辑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关于实施“宪法小卫士”2019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举办第四届全国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的通知》要求,现就组织实施“宪法小卫士”2019年行动计划(以下简称行动计划)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宪法学习宣传教育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通过组织开展丰富多样的实践教育活动,引导青少年学生了解宪法知识,理解宪法内涵,自觉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自觉成为宪法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和坚定捍卫者。

二、主要内容

根据学生身心发展特点,行动计划分别确定了小学、初中、高中、大学四个学段的学习实践目标与任务,引导青少年学生认真参与宪法与法治知识在线课程学习、法治实践活动、心得体会撰写和在线能力测评等。其中,在线能力测评由学校在组织学生认真开展学习实践活动之后进行。

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http://qspfw.moe.gov.cn以下简称普法网)将在第四届全国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专题页面与微信小程序“青少年普法”中发布《行动计划学习实践目标与任务》(详见附件)。测评将于2019年9月1日在普法网正式启动,至2019年11月30日结束。

各学校组织青少年学生逐项完成相应学段的学习实践目标与任务。完成任务后的学生可以通过微信小程序登录普法网账号,进行撰写心得体会、上传实践活动照片、打卡、测评等操作。普法网将对学生上传的文字、图片等内容进行审核,择优在网站专题页面和微信小程序中向全国学校推送,作为先进案例供各地学校参考。

三、活动要求

(一)认真组织部署。各地要高度重视,加强统筹领导,结合地方实际研究制订具体实施方案,广泛动员各级各类学校参与行动计划,确保活动取得实效。各省行动计划组织参与情况将作为2019年第四届全国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全国总决赛成绩的重要评价依据。

(二)加强监督管理。各地各校要坚持公益性原则,认真做好宣传引导,切实加强监督检查,严禁利用活动名义牟利、设立虚假微信公众号非法收集学生个人信息、出售全国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学习资料与相关赛题等违法违规行为。

(三)做好支持保障。各地各校要建立健全工作机制,认真组织学生参与行动计划。为方便学生使用微信小程序,请各校提前在普法网注册并为学生批量生成账号后再组织学生参与活动。


 

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

 2019年8月23日


宪法小卫士行动计划专题网页入口


附件

 

行动计划学习实践目标与任务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宪法学习宣传教育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按照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相关任务安排和中央宣传部等部门《关于组织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要求,在青少年学生中普及宪法知识、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现制定发布2019年“宪法小卫士”行动计划学习实践目标与任务,主要内容如下。

一、小学阶段

目标:初步了解宪法常识,初步树立法治意识,通过实践感知生活中的法、身边的法,树立国家观念、规则意识、诚信观念,养成尊法守法的行为习惯。

任务1:在学校集体诵读《宪法》条文,在教师指导下通过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学习宪法与法治知识。完成后在微信小程序中打卡。

任务2:与家长一起做一件与宪法、法治相关的小事,在微信小程序中写下事件与感想。完成后在微信小程序中打卡。

例A:在生活中,某些路口会出现闯红灯现象。学生自己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如发现家长或其他同学闯红灯及时进行劝说引导。

例B:根据《环境保护法》,公民应当按照规定对生活废弃物进行分类放置。目前,部分省市已出台了垃圾分类的地方性法规。学生主动了解地方垃圾分类法规,与家长或小伙伴一起学习并践行垃圾分类。

任务3:今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请写下自己对祖国的祝福。学习与国旗、国徽相关的知识,观察身边的国旗、国徽等是否有使用不规范的情况;如果发现,请老师或家长协助向相关部门提出改正建议。完成后在微信小程序中打卡。

例如:观察身边国旗、国徽的图案是否准确,在尺寸、形状、颜色等方面是否有不规范的地方;观察日常生活的陈设布置中是否使用了印有国徽的座签,礼品店或文具店里有没有出售印有国徽图案的商品等。参考网址:

http://qspfw.moe.gov.cn/html/bureau/20190505/15518.html

任务4:在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参与学生法治知识能力测评,取得铜牌以上成绩。

 

二、初中阶段

目标:了解个人成长和参与社会生活必备的基本法律常识,进一步强化守法意识、公民意识、权利与义务相统一观念和程序思维,初步建立宪法法律至上、民主法治等理念,初步具备运用法律知识辨别是非的能力,初步具备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参与社会生活的能力

任务1:寻找学校、社区的普法宣传栏,认真阅读并学习其内容,写下学习心得。若发现宣传用语使用不规范的情况,请老师或家长协助向相关部门建议并宣传正确用法。完成后在微信小程序中打卡。

例如:路边一些普法宣传栏、博物馆内的介绍说明中,混淆“权利”与“权力”;在某些宣传展板中,将“法治”错印为“法制”等。

任务2:发现生活中存在的中国地图使用不规范的情况,在教师指导下通过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学习国家主权与领土等知识,在微信小程序中写下学习心得。完成后在微信小程序中打卡。

例如:中国地图的使用应该参照自然资源部地图技术审查中心出具的标准地图,但个别网站的地图对中国领土的标注不完整、不准确。参考网址:http://bzdt.ch.mnr.gov.cn

任务3:做一件与环保相关的小事,在微信小程序中写下事件与感想。完成后在微信小程序中打卡。

例如:随身携带水杯,拒绝一次性纸杯;买东西使用帆布袋,拒绝塑料袋等。

任务4:在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参与学生法治知识能力测评,取得铜牌以上成绩。

 

三、高中阶段

目标:较为全面地了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基本框架、基本制度以及法律常识,强化守法意识,增强法治观念,牢固树立有权利就有义务的观念,初步具备参与法治实践、正确维护自身权利的能力。

任务1:学习了解知识产权保护相关法律知识,发现生活中知识产权保护的典型案例,在微信小程序中写下学习心得或感想。完成后在微信小程序中打卡。

例如:网络社区允许上传原创图片的作者开启版权保护功能,禁止其他用户直接保存图片。

任务2:学习了解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相关法律知识与案例,结合实际生活在微信小程序中写下心得或感想。完成后在微信小程序中打卡。

例A:食品外包装应当印制有关商品的基本情况,包括商品名称、商标、产地、生产者名称、生产日期等信息,以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

例B:在外消费时主动向商家索取发票等销售凭证,自觉养成分类整理发票的习惯,制作一本属于自己的“发票收纳本”。遇到商家以各种理由不提供发票的情况,可向当地税务部门举报。

任务3:在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参与学生法治知识能力测评,取得铜牌以上成绩。

 

四、大学阶段

目标:深化对法治理念、法治原则、重要法律概念的认识与理解,基本掌握公民常用法律知识,基本具备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维护自身权利、参与社会公共事务、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牢固树立法治观念,认识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理想和信念。

任务1:了解建国以来我国国防领域的重要事件,在微信小程序中简单阐述该事件对我国国防事业和民族复兴的推动作用。完成后在微信小程序中打卡。

例如:了解“辽宁号”航空母舰对我国军事体系建设、经济发展和文化传播的意义,并阐述自己的观点。

任务2:利用假期与课余时间参与法治相关实践活动。在微信小程序中上传参与各项活动的照片,并写下感想与收获(不超过300字)。完成后在微信小程序中打卡。

例如:参观法治教育基地,观摩司法审判(网络或现场)和行政执法活动等;参与由学校或社区组织的大学生普法志愿者入社区、乡村、中小学活动;设立法律咨询台,发放法治宣传资料,举办法律知识讲座和法治文艺演出等,宣传普及法律法规知识,运用掌握的法律知识为群众释疑解惑、提供法律援助等。

任务3:了解社会热点法律问题,思考正确的应对和处理方式,结合身边的案件或事件写下学习思考与体会(不超过300字)。完成后在微信小程序中打卡。

例A:禁止“校园贷”。近年来,校园贷的问题在校园造成不良影响。2016年4月,教育部办公厅、原中国银监会办公厅联合发布了《关于加强校园不良网络借贷风险防范和教育引导工作的通知》,要求建立校园不良网络借贷日常监测机制、实时预警机制和应对处置机制等。 2017年9月,教育部明确要求取缔校园贷款业务,任何网络贷款机构都不允许向在校大学生发放贷款。如果在校园或身边同学中发现了“校园贷、回租贷、求职贷、培训贷、创业贷”等情况,及时向学校反映,以维护自身和同学的合法权益。

例B:拒绝传销诱惑。某些涉世未深的大学生容易成为传销组织的目标。近年来,各大高校都开展了防范传销的安全教育活动。请了解传销的危害与相关防范知识,保持警惕。如果发现身边的同学或亲戚朋友接触、误入传销,请及时向学校反映,以维护自己和他人的人身财产安全。

任务4:在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参与学生法治知识能力测评,取得铜牌以上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