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中小学教职工法治素养公益培训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6-13 14:46:32 作者:全国青少年法治教育中心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贯彻落实《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根据《全国教育系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全国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指南(中小学)》等文件,进一步提升中小学教职工法治素养,决定开展2025年暑期中小学教职工法治素养公益培训活动。
一、培训对象
全体中小学教职工,包括专任教师、行政人员、教辅人员、工勤人员等。
二、培训内容
围绕宪法、民法典、相关教育法律法规与教育部规章,帮助教职工全面了解教育法律体系和教师法律关系;强化教职工的学生权益保护意识,明确教职工在教育教学及校园生活中的法律责任和行为边界;学习教育惩戒等相关法律知识,通过案例分析引导教职工依法执教、规范言行,全面提升教职工法治意识与法治素养。
三、培训安排
培训每期8个课时,通过全国青少年法治教育中心官方新媒体账号,采用网络直播及回放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暑期培训拟开展5期,时间安排如下:
• 第1期:2025年6月23日至30日;
• 第2期:2025年7月1日至8日;
• 第3期:2025年7月9日至16日;
• 第4期:2025年8月1日至8日;
• 第5期:2025年8月9日至16日。
本次暑期培训由教职工自主参与任意1期线上学习,不向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及个人收取任何费用。各级各类学校可结合实际情况,科学制定教职工参训计划,做好支持保障,广泛组织教职工参与培训。各地各校要建立健全教职工法治素养培训长效机制,将本培训项目纳入当地教师专业发展规划和教师培训管理。
联系方式:010-88819617
全国青少年法治教育中心
2025年6月13日
附件:
中小学教职工法治素养公益培训参与方式
一、课程安排
序号 | 课程名称 |
1 | 什么是宪法 |
2 | 《宪法》的主要内容 |
3 | 《民法典》人格权编等的亮点 |
4 | 我国教育法律体系的核心内容 |
5 | 学生伤害事故的法律责任划分 |
6 | 中小学教师法律关系 |
7 | 教育惩戒的种类 |
8 | 学校对未成年人的一般保护 |
二、培训安排
培训每期共8个课时。
期数 | 培训日期(每期8天) | 每日直播时段 | 备注 |
第1期 | 6月23日-6月30日 | 09:30-12:30,16:00-20:00 | 每日直播时段内,单节课程循环播放。 |
第2期 | 7月1日-7月8日 | 10:00-17:00 | |
第3期 | 7月9日-7月16日 | 10:00-17:00 | |
第4期 | 8月1日-8月8日 | 10:00-17:00 | |
第5期 | 8月9日-8月16日 | 10:00-17:00 |
本项目为公益培训,由教职工自主参与线上学习,不向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及个人收取任何费用。
三、参与方式
(一)方式一:扫码参与
• 第1步,打开快手App,点击【我的】登录;
• 第2步,点击左上角【三横】图标;
• 第3步,点击【扫一扫】功能,扫描以下二维码进入活动专题页;

• 第4步,关注“全国青少年普法”官方账号,预约直播课程,根据提示时间观看直播课。
可参考以下图示:

(二)方式二:搜索参与
• 第1步,打开快手App,点击【我的】登录;
• 第2步,点击右上角搜索图标【
】,输入关键词 “教师普法” 4个汉字,点击搜索;
• 第3步,出现专题页面后,点击【点击进入】进入专题页,关注“全国青少年普法”官方账号预约直播课程,根据提示时间观看直播课。
可参考以下图示:

四、获取参与证明
课程学习过程中,通过课表页面或点击课程观看页面内【教育公益课】挂件进入课表页面,获取当日课程学分(每日最多获取1学分,额外观看其他日期回放课程不累计学分)。累计获取8个学分,可点击【我的证书-查看】获取参与证明。
可参考以下图示:

联系方式:010-888196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