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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中小学教职工法治素养公益培训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6-13 14:46:32 作者:全国青少年法治教育中心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贯彻落实《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根据《全国教育系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全国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指南(中小学)》等文件,进一步提升中小学教职工法治素养,决定开展2025年暑期中小学教职工法治素养公益培训活动。

一、培训对象

全体中小学教职工,包括专任教师、行政人员、教辅人员、工勤人员等。

二、培训内容

围绕宪法、民法典、相关教育法律法规与教育部规章,帮助教职工全面了解教育法律体系和教师法律关系;强化教职工的学生权益保护意识,明确教职工在教育教学及校园生活中的法律责任和行为边界;学习教育惩戒等相关法律知识,通过案例分析引导教职工依法执教、规范言行,全面提升教职工法治意识与法治素养。

三、培训安排

培训每期8个课时,通过全国青少年法治教育中心官方新媒体账号,采用网络直播及回放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暑期培训拟开展5期,时间安排如下:

  • • 第1期:2025年6月23日至30日;

  • • 第2期:2025年7月1日至8日;

  • • 第3期:2025年7月9日至16日;

  • • 第4期:2025年8月1日至8日;

  • • 第5期:2025年8月9日至16日。

本次暑期培训由教职工自主参与任意1期线上学习,不向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及个人收取任何费用。各级各类学校可结合实际情况,科学制定教职工参训计划,做好支持保障,广泛组织教职工参与培训。各地各校要建立健全教职工法治素养培训长效机制,将本培训项目纳入当地教师专业发展规划和教师培训管理。

联系方式:010-88819617

附件:中小学教职工法治素养公益培训参与方式.docx

全国青少年法治教育中心
2025年6月13日


附件:

中小学教职工法治素养公益培训参与方式

一、课程安排

 

序号课程名称
1什么是宪法
2《宪法》的主要内容
3《民法典》人格权编等的亮点
4我国教育法律体系的核心内容
5学生伤害事故的法律责任划分
6中小学教师法律关系
7教育惩戒的种类
8学校对未成年人的一般保护

 

二、培训安排

培训每期共8个课时。

期数培训日期(每期8天)每日直播时段备注
第1期6月23日-6月30日09:30-12:30,16:00-20:00每日直播时段内,单节课程循环播放。
第2期7月1日-7月8日10:00-17:00
第3期7月9日-7月16日10:00-17:00
第4期8月1日-8月8日10:00-17:00
第5期8月9日-8月16日10:00-17:00

本项目为公益培训,由教职工自主参与线上学习,不向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及个人收取任何费用。

三、参与方式

(一)方式一:扫码参与

  • 第1步,打开快手App,点击【我的】登录;

  • 第2步,点击左上角【三横】图标;

  • 第3步,点击【扫一扫】功能,扫描以下二维码进入活动专题页;

活动二维码
活动二维码
  • 第4步,关注“全国青少年普法”官方账号,预约直播课程,根据提示时间观看直播课。

可参考以下图示:

(二)方式二:搜索参与

  • 第1步,打开快手App,点击【我的】登录;

  • 第2步,点击右上角搜索图标【】,输入关键词 “教师普法” 4个汉字,点击搜索;

  • 第3步,出现专题页面后,点击【点击进入】进入专题页,关注“全国青少年普法”官方账号预约直播课程,根据提示时间观看直播课。

可参考以下图示:

四、获取参与证明

课程学习过程中,通过课表页面或点击课程观看页面内【教育公益课】挂件进入课表页面,获取当日课程学分(每日最多获取1学分,额外观看其他日期回放课程不累计学分)。累计获取8个学分,可点击【我的证书-查看】获取参与证明。
可参考以下图示:

联系方式:010-888196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