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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中小学法治课教师与法治副校长微课比赛全国总决赛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7-03 14:44:18 作者:本站编辑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最高人民检察院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司法部办公厅关于举办第十一届全国学生“学宪法讲宪法”活动的通知》(教政法厅函〔2026〕2 号)安排,现将中小学法治课教师与法治副校长微课比赛全国总决赛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决赛时间

7月28日—31日(共4天)。法治课教师全国总决赛选手7月28日17点前报到,7月29日比赛;法治副校长全国总决赛选手7月29日17点前报到,7月30日比赛;7月31日上午举行颁奖仪式,下午返程。

二、总决赛地点

黑龙江大学汇文楼(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学府路74号)

三、总决赛人员

各有关单位参赛队伍包括领队和选手,总人数不得超过7人。

1.各有关单位领队1名。人选须为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在职干部,全程负责本地参赛队伍组织、协调与管理事宜。领队应当严格执行《全国学生“学宪法讲宪法”比赛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在赛事全过程积极对接、配合组委会和执委会各项工作,其工作情况将纳入总决赛组织奖的考核范围。

2.各省推荐的参赛选手6人。包括小学、初中、高中(含中职)法治课教师和法治副校长各1人。

四、总决赛材料报送

1.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设微课比赛信息报送平台(https://static.qspfw.moe.gov.cn/fzwk/) 。请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确定1名参赛联系人,于7月10日前在平台完成注册并获取参赛资料报送权限。参赛联系人注册时需同步上传加盖公章的信息表(见附件4)照片或扫描件。

2.各省参赛联系人应于7月15日前完成所有参赛资料的报送工作,并上传加盖公章的参赛信息表(见附件5、6)照片或扫描件。逾期报送通道将关闭。

3.抽签时法治课教师赛道的选手应同步提交纸质版教学设计,所有选手比赛时所使用的PPT应在进行设备调试时正式提交,以上材料不可出现姓名、单位、籍贯等个人信息,一经提交不可修改。

五、其他事项

1.请各有关单位确定本省领队,填写《领队信息表》(附件1),于7月20日前报送至xxfqgwkds@163.com。

2.比赛期间交通费、住宿费自理,餐费由组委会承担。

3.联系人及电话:

材料报送:胡老师010-88819617/9626

赛务事宜:甘老师17545579332;邵老师15104587914

比赛报到:刘老师18945012888

酒店住宿:郑经理15045665331,16753635555


附件:1.领队信息表
                2.比赛日程表
                3.微课比赛评分细则(参考)
                4.微课比赛参赛联系人信息表
                5.中小学法治课教师微课比赛参赛信息表
                6.法治副校长微课比赛参赛信息表
                7.报到须知

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
2026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