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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户外玩火太危险

发布时间:2014-04-11 09:16:30 作者:浙江省公安消防总队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儿童年幼无知,他们对火充满了好奇,喜欢玩火的小孩,年龄一般都在5~12岁之间,其中男孩居多。每年春季因儿童玩火而引起的火灾,无论在城市和农村都时有发生,而农村尤为突出。儿童玩火不但可能使国家、集体和个人财产蒙受损失,而且,有时也会危及到他们自身的生命安全,需要引起家长、学校和社会的高度重视。

警示案例:

【儿童户外玩火引发火灾】

2013年2月2日下午3时许,浙江省东阳市画水镇许宅村旧厅自然村山林发生火灾。村联防队接到火警电话后,立即叫来20多名联防队员一起投入灭火。到下午4时50分,大火最终被扑灭。众人一直守护到晚上10时才离开现场。有村民反映,这次山火是放寒假后两个小孩在山脚下点燃枯草引起的。索性这次火灾未造成人员伤亡。

【温馨提示】

为防止儿童在户外玩火引起火灾,应加强对家长、教师和监护人的教育,请他们严格管教孩子。家长在平时应将打火机、火柴、烟花爆竹等危险物品放在小孩看不见、拿不到的安全可靠的地方;一旦发现其独自玩火或燃放鞭炮要及时制止;家长外出时,要把小孩托人看管,不让小孩单独外出活动。学校应增设防火课程,由教师或聘请公安消防部门人员定期上防火课,讲授防火安全知识,并应组织少年儿童参观消防队表演,观看防火教育影片等,把防火教育形象化。社会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创造条件,多创办一些集中活动的场所,应尽可能地把闲散儿童组织起来,开展一些有益的活动。这样既可以避免他们因空闲无事可干而玩火,又可以使家长消除后顾之忧,最大限度地减少其玩火引起的火灾。

【一起学法】

《消防法》规定:各级人民政府以及社会各界应当积极组织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普及防火、灭火和应急逃生知识,提高公民的消防安全意识,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学校应当制定消防安全教学计划,确定熟悉消防知识的教师或者聘请消防专业人员担任消防安全课教员,对学生开展有针对性的消防安全教育,每学年组织学生开展一次以上避险自救、应急疏散演练活动。

此外,因儿童玩火导致的火灾事故,应依法追究家长的监护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