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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行善意应得到善待

发布时间:2021-11-16 15:01:29 作者:谭敏 来源:广州日报 浏览次数:

近日,“做心肺复苏压断老人12根肋骨遭索赔”一案的二审判决结果出来了:维持原判,救助人孙向波不用对被压断肋骨的戚老太(化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这个结果让一直关心该事件的人长舒了一口气。2017年9月7日,辽宁省康平县的戚老太到药店买药时晕倒,没了呼吸和脉搏。药店老板孙向波果断为老人进行了心肺复苏,事后却被老人及老人家属告上了法庭。一审、二审的判决结果,都强力支持见义勇为行为,判孙向波无须担责。这也给众多好心人吃了颗定心丸,遇到紧急事件,可以放心救人了。

见义勇为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彰显社会正能量的正义之举,可是,近年来,“老人扶不扶”“落水救不救”却成了社会的热议话题。一些人并非麻木无同情心,而是担心紧急救助时的突发伤害,会给自己和家人惹上麻烦,因此选择却步旁观。

此案中,孙向波肯定也没有想到,自己的好心施救之举会引来这样的麻烦。官司历时4年,药店也关门了,损失不小。好在法律支持了善行,维护了正义,否则,下次遇到类似事件,他会选择怎么做,还是个未知数。

法律是社会行为和社会风气的引导者。今年正式实施的《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四条明确规定:“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这个条款被称为“好人法”,其目的就是为见义勇为撑腰,为真善美张目。只有善行善意得到应有的尊重和保护,才能让见义勇为者没有后顾之忧,才能激励更多的好人挺身而出,让见义勇为行为在全社会蔚然成风。

当然,除了法律支持之外,鼓励见义勇为还需要多方助力,降低见义勇为成本,为见义勇为者提供更多支撑。目前不少地方都设立了见义勇为奖项和基金,还有的地方开通了医疗救治通道,有的单位对于因见义勇为造成的误工等不予追究。当好人不吃亏,有保障,好人才会越来越多,社会风气才会越来越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