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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基础知识(三十二)

发布时间:2023-10-17 10:25:33 作者:本站编辑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一、什么是留置权?

留置权,是指债权人合法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债务人不清偿债务时,债权人有权留置该财产,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民法典》第447条规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权人为留置权人,占有的财产为留置财产。

二、占有的含义是什么?

占有,是指占有人对于物的事实上的控制和支配。对物进行控制和支配的人,为占有人,是占有法律关系的主体;被控制和被支配的物,为占有物,是占有法律关系的客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