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基础知识(六十一)
发布时间:2024-05-23 11:20:24 作者:本站编辑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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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什么是无因管理?
无因管理,是指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而进行的管理。管理他人事务的人为管理人,因管理人管理其事务而受益的人为受益人。无因管理行为虽为干预他人事务,却是以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为目的,有利于社会的互助行为。法律鼓励这一行为,赋予管理人请求受益人偿还因管理行为而支出的必要费用的权利。因无因管理产生的债称为无因管理之债。
二、什么是不当得利?
不当得利,是指没有法律依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不当得利制度对民事主体之间的财产流转关系有调节作用,目的在于恢复民事主体在特定情况下所发生的非正常的利益变动。因不当得利产生的债称为不当利益,受损失的人有权请求返还不当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