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基础知识(七十四)
发布时间:2024-08-22 17:11:27 作者:本站编辑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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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婚姻无效或被撤销后有哪些后果?
根据《民法典》第1054条规定,婚姻无效或被撤销后,主要有以下五个法律后果:一是婚姻自始不发生法律效力,不受法律保护。二是当事人之间不具有夫妻间的权利和义务。三是同居期间取得的财产先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进行分割,但不得损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四是当事人所生子女为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五是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二、抚养、教育子女,夫妻双方是否享有平等的权利和义务?
《民法典》第1058条规定,夫妻双方平等享有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权利,共同承担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夫妻在婚姻家庭关系中地位平等,平等地履行法律规定的权利,也共同承担着家庭和社会的责任,在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方面亦应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