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基础知识(九十三)
发布时间:2025-01-14 11:18:14 作者:本站编辑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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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免费搭乘顺风车受伤,驾驶人是否需要赔偿受害人?
助人为乐是中华人民的传统美德。为了既保护受害人的权益,又鼓励大家助人为乐,《民法典》第1217条规定,非营运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无偿搭乘人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应当减轻其赔偿责任,但是机动车使用人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除外。
二、医疗人员在治疗过程中,必须要向患者履行说明义务吗?
《民法典》第1219条规定,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需要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向患者具体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并取得其明确同意;不能或者不宜向患者说明的,应当向患者的近亲属说明,并取得其明确同意。医务人员未尽到前款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