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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依的风铃

发布时间:2021-06-04 11:03:36 作者:刘俊峰 来源:《青少年法治教育》》 浏览次数:

微风吹过,书桌前的风铃叮叮作响,声音悦耳动听,这是依依送给我的毕业纪念品,每每看到它,我便想起一段关于宪法的故事。

刚刚接手依依所在班级的时候,我就发现她整日坐在教室的角落里沉默着,和她说话,她也总是遮遮掩掩,含混躲闪。而且,我还发现她每天早上总是迟到,作业也都不认真完成。于是, 我找出家长通讯录试着给她的父母打电话反映情况,却发现他们留的手机号码全是空号。之后, 我找来了依依,向她要她父母的电话,可她告诉我的依然是通讯录上那串打不通的号码。这下可怎么办好呢?我只能查找她的学籍卡,按照上面的地址去家访了。

周六上午,我约着班级副班主任一起去依依家家访。不久我们就来到了依依住的小区附近, 那是一片拥挤的住宅区,住的大多是回迁户。没费多少工夫,我们就找到了依依家,但是敲了很久都没有人来开门。这时,旁边的住户听到了敲门声,走了出来,问明我们的来意之后,告诉了我们依依的家庭情况。原来,依依的父母在很久之前就离婚了,当时她被判给了父亲,可不久之后她的父亲就再婚了,还生了个儿子,于是父亲就带着依依的弟弟另外买了房子居住,却将依依一个人留在了这里。依依的父亲虽然每个月来这里一次,但是大多时候都是在依依上学的时候来,放点钱就走了,不见依依。另一边,依依的母亲也再婚了,也有了小孩,因为住得比较远, 因此也不常来看依依。于是,没有双亲照顾的依依,周末会去小区旁边的网吧上网。

听完邻居的叙述,我们为依依的身世感到同情,更为她父母不负责任的行为感到愤怒。看来,依依现在没在家里,那一定是在网吧上网呢,所以,我和副班主任去了小区边上的网吧, 果然在那里找到了依依。当我们站在依依身后的时候,她并没有察觉到我们的到来,而是戴着耳机忘情地唱着歌,那歌声中充满了一种凄凉的伤感。等到依依唱完一曲,我和副班主任同时鼓起了掌,这时,她才发现了我们。

回到她的住处和她交流后,果然印证了邻居的话,依依已经好几个月没有见到爸爸妈妈了, 衣服都是自己洗,饭也都是自己买着吃的,而且这种状况已经持续了两年多了。一个13岁的孩子,正是需要父母呵护的时候,可依依却仿佛成了一个“弃儿”。

怎么办呢?这时,学校正在组织我们学习《宪法》,于是我向普及宪法的老师说了这件事。老师听后,跟我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婚姻、家庭、母亲和儿童受国家的保护……父母有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禁止虐待老人、妇女和儿童。依依父母的行为已经违法了。”听了宪法老师的话,我下定决心,作为依依的班主任,我要维护她的合法权益。

没有依依父母的联系电话,我就去找了依依家所在的社区居委会,向他们说明了依依的情况。社区居委会领导听后十分重视,帮助我从各方渠道打听到了依依父母的电话。功夫不负有心人,我们通过周边的邻居联系上了依依的父母, 并且约好某个周六在社区居委会见面。

到了见面的日子,我对依依的父母说明了孩子的情况,可她的父母却都表示,孩子已经大了,可以自己管好自己了,还反问我,学校不也要求学生要自己的事情自己做么。看他们如此油盐不进,我强压怒意,搬出了《宪法》这个法宝。我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九条第三、四款明确规定:父母有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禁止虐待老人、妇女和儿童。你们的行为已经违反了宪法。”但是依依的父母还在坚持,说他们已经给孩子提供了衣食的花销, 没有违法。于是,我接着说:“你们以为给孩子钱就是履行了抚养教育义务吗?教育是指父母在思想品德等方面对孩子的全面培养,让孩子沿着正确的方向健康成长。目前因为您二位对孩子的监护缺失,依依的学业已经出现了严重问题。” 这时,社区居委会的领导也站了出来,他对依依的父母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二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得使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脱离监护单独生活。如果你们不听劝诫,针对您二位的做法,我们应该立刻报告公安机关。” 

听到这里,依依的父母终于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表示以后会对依依多加照顾,绝不再让依依单独居住了。从那以后,依依在班里也变得开朗起来了,每次班级举办文艺活动,她都会积极参与。后来,依依如愿考上了自己喜欢的艺术学校。

毕业那天,依依送了我一只风铃,里边还有一张纸条:刘老师,在我生命最无助的时候,是您用宪法和法律为我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感谢您,愿这只风铃给您带来永远的快乐 ! 


本文刊载于《青少年法治教育》2021年第四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