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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伴我成长

发布时间:2021-09-24 09:50:15 作者:刘璐瑶 来源:《青少年法治教育》 浏览次数:

我们小学教材中有一本书叫《道德与法治》。第一次看到这本书,我很不以为然,心想:这本书有什么用,法与我这个小孩子有什么关系?

可在“道德与法治”课上,老师给我们讲校园欺凌、男女平等、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每一个公民都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时,我才发现,原来法就在我们身边,它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

某天上午,我在小区里看到一群人围观一个穿着时髦的女士对着一个大爷呵斥。听周围人的议论我才知道:原来大爷锻炼身体用的鞭子,不小心抽到了这个女士的宠物狗身上。其实小狗并没有受伤,但它的主人却对大爷不依不饶。这时,一位年轻的姐姐挺身而出,对着这个女士说道:“你无权责骂大爷。首先,请你出示合法的养犬证明。其次,在重点管理区,携犬出户应当注意避让老年人、残疾人、孕妇和儿童。你该庆幸你的狗没有伤到人,否则,后果不堪设想。”姐姐的话音一落,围观群众纷纷鼓掌,狗的主人则灰溜溜地离开了。而我在敬佩这位姐姐的同时,也懂得了法律的作用,它是我们的保护伞。

出生后,我们享受《未成年人保护法》的保护;上学了,我们享受《义务教育法》的保护;走在路上,我们享受《道路交通安全法》的保护;买东西时,我们又享受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保护;长大了,工作中我们能享受到《劳动法》的保护;当我们的人身和财产权益受到不法侵害时,还能享受到《刑法》的保护等等;而《宪法》是我国的根本法,是各个法律的母法。

法律可以保护我们的切身利益,但如果不学法、不懂法,有时会好心办坏事。从小学二年级开始,我就在旅顺博物馆做义务讲解员,曾听博物馆老师讲了这样一件事:湖南省有一个小村子,村里的住宅作为典型的古民居建筑被列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村民们世代居住的房子变成了“国宝”,这个村子也成了著名的旅游区,一年接待外来游客的门票收入就有几十万元。某天,一张姓村民发现自家的山墙快要倒了,他出于好心,自己动手将旧墙扒了重建。结果重建山墙以后,他就因触犯法律被当地派出所拘留了。那时,我一直不能理解老师讲的这个案例。后来我看到了《文物保护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对文物保护单位进行修缮,应当根据文物保护单位的级别报相应的文物行政部门批准……对不可移动文物进行修缮、保养、迁移,必须遵守不改变文物原状的原则。”原来,这个村民私自进行拆建,违反了《文物保护法》的规定,侵犯了国家文物保护的正常管理活动,构成了犯罪。此时,我才恍然大悟,不懂法,好心也可能办坏事啊!

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法律给了我们权利,也给了我们约束。同学们,为了祖国的明天,也为了我们自己,去学法,了解法吧!让我们每个人都做一个知法守法的合格公民!法,为国家护航;法,伴我健康成长!

 

本文刊载于《青少年法治教育》2021年第五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