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乐园

首页> 学生乐园  >  一家之言 > 正文

掉进兵马俑坑的手机属于谁

发布时间:2018-03-30 09:18:22 作者:王从斌 来源:江苏省无锡市金星中学 浏览次数:


新闻链接

2017108日,有媒体报道:近日,有网友发文称,自己的手机掉进秦陵兵马俑坑内,导游称,掉进坑内的物品便成了“文物”,捡不回来了。之后,秦陵博物院回应称,遗落物品有专人捡拾,将物归原主。

 

案例分析

本来属于游客的手机,意外掉进了兵马俑坑,手机的归属权是否因此发生了变化?或者真如导游所说,应该归国家所有?

我们要回答以上问题,首先有必要对手机的归属权进行分析。案例中的手机归属权可能会出现以下两种情况:

第一,掉进兵马俑坑的手机,其归属权没有发生变化。手机的所有权仍然属于游客,秦陵博物院必须把手机物归原主。

第二,掉进兵马俑坑的手机的归属权发生了转移,不能归还游客。

那么,手机到底应该属于谁呢?

难道真的像网友所说,手机就捡不回来,要贡献给国家了吗?还是应该属于秦陵博物院?

 

法官说法

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游客的手机是游客的合法财产,这种合法财产的所有权受法律保护。在游客的手机掉进兵马俑坑之前,毫无疑问,手机肯定属于游客所有。

那么,掉进兵马俑坑内的手机的所有权是否发生转移了呢?这个要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从一般情况来看,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也就是说,秦陵博物院负责捡拾的工作人员应该在拾得游客的手机之后,将其返还给游客本人。

但是,需要我们注意的是,本案例中的手机也有归国家所有的可能性。因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如果秦陵博物院在捡拾到游客的手机之后发布认领手机公告的六个月之内,游客没有去认领自己掉落的手机,手机就可以像导游所说,归国家所有。

至于有网友说“手机会半夜响起”,应该只是开个玩笑,因为手机是游客的合法财产,他人若想使用该游客的手机,应该征求该游客的意见,否则,未经他人同意,擅自动用他人的财产,既是不尊重他人的表现,也是侵犯他人财产权的行为。

 

案例启示

这个案例给了我们许多启示。

首先,我们要积极学习法律知识。如果我们足够了解相关的法律知识,对于类似的问题就不会产生疑惑。

其次,判断法律问题要以法律为准绳。案例中,游客的手机掉落到兵马俑坑之后,出现了“手机归国家所有”“手机要成为文物”等不太靠谱的说法。这些说法其实并没有相关法律作为依据,而是主观臆断的结论。

第三,要养成遵纪守法的好习惯。游客的手机会掉进兵马俑坑,可能是由于游客违规使用手机所致。按照规定,在有文物展出的地方,为了保护文物,一般是不允许使用相机或者手机的。

第四,既要注意保护自己的财产,又要尊重和保护他人的、集体的和国家的财产。案例中,游客将手机掉进兵马俑坑,没有保护好自己的财产。同时,手机掉进兵马俑坑,很可能会造成手机砸坏兵马俑坑内文物的后果。

最后,要善于用法维权。案例中,游客的手机虽然意外掉落,但依据法律,手机依然归游客所有,秦陵博物院也表示在捡拾后会物归原主。如果秦陵博物院不肯归还手机,游客就可以使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本文转载于《青少年法治教育》学生版第十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