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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李白的诗遇到法律

发布时间:2019-10-31 16:02:37 作者:王木木 来源:青少年法治教育 浏览次数:

说起唐代诗人,相信很多人脑海中出现的第一个名字就是李白。李白生活在盛唐时期,他的诗歌豪迈奔放,清新飘逸,充满了浪漫色彩,艺术成就极高。今天,我们就走进诗仙—李白的诗歌世界,以诗讲法,感受诗歌与法律的碰撞。 


诗中酒与法律中的酒 

人生得意须尽欢,莫使金樽空对月。天生我材必有用,千金散尽还复来。烹羊宰牛且为乐,会须一饮三百杯。岑夫子,丹丘生,将进酒,杯莫停。上述诗句出自李白的《将进酒》。诵读李白的诗,我们不难发现,其中很多诗句里都有酒的影子,如《行路难》中的“金樽清酒斗十千”、《月下独酌》中的“花间一壶酒,独酌无相亲”、《把酒问月》中的“青天有月来几时,我今停杯一问之”等。李白离不开酒,李白的诗也与酒密不可分,诗人以酒为乐,以诗为伴。喝酒是李白心灵的慰藉,是诗人宣泄情绪的途径。但与此相对的,酒也会麻痹人的大脑,令人陷入非清醒状态,导致自控能力下降,易做出违法犯罪的事,如两个互相看不顺眼的人喝酒后,可能会由口角之争演变为失控的互殴。与酒相关的、最直接的违法行为是酒驾,我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中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如果爱酒的大诗人李白来到现代,在饮酒前可要好好了解一下现代法律的规定了,切莫因喝酒而做出违法犯罪的事! 


李白乘舟与运输合同

朝辞白帝彩云间,千里江陵一日还。两岸猿声啼不住,轻舟已过万重山。 这首诗名为《早发白帝城》,是李白在流放途中遇赦返回时所创作的。李白到达白帝城时,忽然收到自己被赦免的消息,在惊喜和兴奋之余告别了白云之间的白帝城,而千里之外的江陵仿佛一日就能到达。江两岸的猿猴还在不停地啼叫,轻快的小舟已经驶过了万重青山。 在交通不便的古代,乘船是人们主要的出行方式。今天,虽然船在速度上已经不占优势,但很多人仍会选择乘船旅行。旅客自购买船票起,便与轮船公司之间形成了运输 合同关系,轮船公司作为承运人,应当在约定期间或者合理期间内将旅客安全运输到约定地点。如果旅客在乘船时受伤,应由谁来承担责任呢?一般情况下,旅客在乘船期间受伤,承运人应当对旅客的伤亡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伤亡是旅客自身健康原因造成的或者承运人证明伤亡是由于旅客自身故意、重大过失造成的情况除外。


侠客的正义与法律的边界

赵客缦胡缨,吴钩霜雪明。银鞍照白马,飒沓如流星。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事了拂衣去,深藏身与名。上述诗句出自李白的《侠客行》,描绘出了侠客的气质和风貌。李白并非柔弱文人,他“十五好剑术”,“高冠佩雄剑”,因此他借《侠客行》表达了自己对侠客的倾慕,对锄强扶弱、替天行道的侠客生活的向往,诗中充满了豪情壮志。今天,很多人也都有一个“侠客梦”,幻想自己身佩长剑,扶危济困,匡扶正义。有时候,侠客维护正义的方式是与“恶人”拔剑相向,轻则伤人,重则夺命,但是,在现代法治社会中,我们能否以维护公平正义为由行伤害他人之实呢?答案是否定的。我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二条规定:“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除了司法机关,任何人无权对他人进行审判乃至施以处罚。在法治社会中,每个人的行为都要受到法律的约束,侠客也不例外。


诗人余光中在《寻李白》一诗中赞道:“酒入豪肠,七分酿成了月光/余下的三分啸成剑气/绣口一吐就半个盛唐。”谪仙人早已乘风而去,他在人间留下的诗篇,却带我们穿越时空的走廊,去盛唐找寻他的传说。



(本文刊载于《青少年法治教育》2019年第三期·总第24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