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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法治专册的教材框架及教学衔接

发布时间:2021-06-08 15:03:10 作者:金钊 来源:《青少年法治教育》 浏览次数:

针对中小学生进行的法治教育,在课程层面分别表现在(人教版)《道德与法治》“法治专册”,即六年级上册和八年级下册的内容设置上。基于中小学思政课一体化建设的要求,无论是小学还是初中法治主题教学,都应避免学段之间教学的割裂与重复。因此,应将小学与初中法治专册贯通起来,注重教学的有效衔接。

小学法治专册的定位与内容框架

尽管小学六年级才有了法治专册,但一至六年级的法治教育从始至终从未间断。例如:针对学生的规则教育—在低年级学生中培养交通、校园、家庭、游戏中的规则,在中年级学生中培养出行、交往、邻里、社会生活中的规则,在高年级学生中培养班级选举、家庭民主、公共生活、法律、科技、国际等不同领域的规则等,在每个年级都有相关内容的设计。并且,在前五个年级对法治的分散教育的基础上,再通过法治专册(《道德与法治》六年级上册)的集中教育,使小学生在初学法律阶段便可对法治形成相对系统的认知。

小学法治专册教材(《道德与法治》六年级上册),对应《义务教育 品德与社会课程标准(2011年版)》主题五“我们的国家”部分,体现了《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对小学高年级学生进行法治教育的要求,即以宪法精神为主线,突出国家意识和公民意识教育。

小学法治专册教材(《道德与法治》六年级上册)的整体结构如下,共四个单元9课。

第一单元“我们的守护者”,对应的学习领域是“生活与法”,体现“法律在哪里”的学习思路。两课内容涵盖了生活中的法律和宪法,从学生生活这一微观角度出发,逐渐上升到国家宏观层面看待法律,通过学习现实生活中的法律了解当代中国的法律体系,由此构建了本单元的内容逻辑。

第二单元“我们是公民”,对应的学习领域是“公民与法”,体现了“我们是谁”的学习思路。两课内容以“公民身份”“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为逻辑主线。

第三单元“我们的国家机构”,对应的学习领域是“国家与法”,体现了“公权力从哪里来” 的学习思路。本单元共三课以“了解国家机构” “认识人大代表”“知道权力运行”为逻辑主线。

第四单元“法律保护我们健康成长”,对应的学习领域是“社会与法”,体现了“法律有什么用”的学习思路。本单元内容的重点是向学生阐释了民事权利的内涵和重要性,并且让学生了解了法律对未成年人的特殊保护,引导其树立运用法律维护自身权利的意识,以及学习依法维护权益的基本途径。

小学法治专册教材(《道德与法治》六年级上册)有着严密的内在逻辑。教材第1课“感受生活中的法律”作为法治专册的起始课,让学生通过建构生活和法律的关系对学习法治知识产生兴趣和期待,由此认识到法律在自身生活中的作用。第2 课“宪法是根本法”至第7课“权力受到制约和监督”,则聚焦宪法和宪法学习。如第一单元第2课“宪法是根本法”,其内容主要来源《宪法》的“序言”和第一章“总纲”,第二单元“我们是公民”来源《宪法》第二章“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第三单元“我们的国家机构”来源《宪法》第三章“国家机构”。最后两课,即“我们受特殊保护”“知法守法 依法维权”则回归了学生的生活,重点讲了与学生密切相关的未成年人保护的相关法律,以及告诉学生如何知法守法、依法行使权利、维护权利。

总的来说,小学法治专册(《道德与法治》六年级上册),是以宪法学习为主要内容,依据小学生的年龄、认知特点和接受能力,尽可能地从他们的实际生活出发进行编写的。体现出了法治教育的系统性和整体性以及学生的学习需求与能力,能够引导学生初步树立法治意识,养成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思维习惯和行为方式。

初中法治专册的定位及教材框架

初中法治专册教材(《道德与法治》八年级下册)教材围绕“公民与国家关系”这一主题, 以宪法精神为主线,通过全面介绍宪法,开展公民意识教育与国家意识教育,引领学生崇尚法治精神,增强法治意识。

初中法治专册教材(《道德与法治》八年级下册)的整体结构如下,共四个单元8课。

第一单元“坚持宪法至上”,两课内容分别从思想认识(为什么)和行为落实(怎么做)的角度出发,引导学生认识“宪法是公民权利的保障书、治国安邦的总章程”这一重要内容,由此认同宪法的最高法律地位、法律效力和法律权威,同时树立宪法至上的信念,增强学习宪法的积极性。

第二单元“理解权利义务”,其内容立足学生的生活,从内容、价值、关系的角度介绍公民的基本权利和基本义务,帮助学生了解行使权利的界限、方式和程序,以及履行法定义务的要求及违反法定义务需承担的后果,从而引导学生明确公民既是权利的享有者,又是义务的承担者, 由此养成和增强权利与义务相统一的意识,懂得如何正确行使权利,履行义务。

第三单元“人民当家作主”,主要通过介绍我国的国家机构和国家基本制度,使学生了解国家各项制度的基本内容和国家各类机构的性质与职能,明确这些制度和机构对于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重要意义,从而增强学生对于国家的认同,树立制度自信。

第四单元“崇尚法治精神”,本单元内容旨在引导学生认同法治价值追求,初步形成尊重自由平等、维护公平正义的认识,树立崇尚法治精神, 用法治思维引领行动的观念。本单元在以往的知识积累上对学生的理念进行了提升,可以说是法治专册的逻辑升华,也是法治教育的集大成所在。

初中法治专册教材(《道德与法治》八年级下册)四个单元的内在逻辑是:第一单元引导学生初步理解宪法精神,进行主体意识、国家意识教育; 第二单元、第三单元,将宪法精神具体化,重点进行公民意识教育、国家意识教育;第四单元属于宪法精神的拓展,加深落实了法治意识教育。四个单元体现了“总论—分论—提升”的逻辑思路。

总的来说,初中法治专册教材(《道德与法治》八年级下册)以宪法为主要内容,以宪法精神为主线,以增强学生公民意识和国家意识为主旨进行编写,遵循了生活逻辑与知识逻辑相结合的原则。

中小学法治专册的教学衔接

通过比较可以看出,小学与初中法治专册, 框架总体一致,都是以宪法为主要学习内容,以宪法精神为主线,突出国家意识和公民意识教育。相对来说,小学阶段的学习内容更加简明、概括,更适合小学生学习。而中学阶段的学习内容更加细致全面,更能激发学生对法治的理性思考。比如,关于“宪法是根本法”这一知识点,小学阶段的学习内容仅仅是要求学生对其进行感受与感悟,而初中阶段则上升到了理解和认同;关于公民的权利与义务的理解,小学阶段将“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的内容浓缩在一课中进行讲解,而到了初中阶段, 则拓展为一整个主题单元“理解权利义务”来进行讲解,要求也从认知、了解上升到了如何去行使、履行;关于国家机构,小学阶段只是让学生初步了解有哪些国家机构,而初中阶段则要学生理解国家机构对于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意义。小学、初中法治专册教材,在编排上具备“同一主题,螺旋上升”的鲜明特点,体现出了法治教育内容的层次性和系统性。

小学法治专册教材(《道德与法治》六年级上册)的教学是法治专册教育教学的基础,初中法治专册教材(《道德与法治》八年级下册)的教学是小学法治专册教学的进一步深化和提升,认识到这一点,才能让小学法治教育与初中法治教育的教学有效衔接,达成教育成效,实现法治教育的教学目标。因此,教师在教学中既要明确小学、初中阶段法治教育的共同目标和要求,也要体现各自学段的侧重,明确法治教育目标的阶段性和梯度性,要站在一至九年级教学的角度来审视本学段的教学内容,做好小学与初中阶段法治教育的有效衔接。在这期间,既要防止因为“抢跑”导致小学法治教育中学化的倾向,也要防止初中法治教学不顾小学已有的学习基础而造成的教学内容重复。这种教学衔接,要体现在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实施、教学方法、教学评价等的一体化上。

最后还要明确的是,无论是在小学还是在初中阶段,“道德与法治”课程均属于思政课的范畴,课程中的法治教育内容,不是单纯的法律条文及法律知识学习,也不是培养法律专业人士, 而是为了进行大众化的、普及性的公民素养教育,是思想政治教育层面的法治教育。不能因为是法治专册,而人为将公民教育综合课程中的法治教育等同于专业化的法律教育,从而加重学生的学习负担。精准把握好法治专册的课程定位, 无疑是中小学法治教育有效衔接的基础,需要在教学中得到有效落实。


本文刊载于《青少年法治教育》2021年第四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