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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葩界的“奥斯卡”——史特拉奖

发布时间:2017-07-31 16:56:08 作者:刘迪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今天,我们一起分享一个法律界的奇葩奖项——史特拉奖。

故事还要从1992年讲起。一天,79岁的史特拉·莉柏克(StellaLiebeck)在麦当劳餐厅买了一杯价值49美分的咖啡。当她用双腿夹住杯子,打算向杯内倒糖和奶精的时候,意外发生了,滚烫的咖啡洒了出来,她的大腿、腹股沟等部位被烫伤,大部分受伤部位达到三级烫伤的程度。

需经过长达两年的治疗,史特拉才能重新下地行走。为此,史特拉的女儿要求麦当劳公司赔偿他们两万美元作为医药费及护理费。但是,麦当劳公司拒绝了这个要求,只肯赔偿800美元。一怒之下,史特拉把麦当劳公司起诉到了法院。

你猜后来结果如何?法院居然判决麦当劳公司赔偿史特拉100万美元!

判决书出来后,立刻在美国引起了轰动。之后,美国民间出现了一个以史特拉命名的网站(StellaAwards.com),每年评选出与史特拉案类似的维权诉讼,并颁予史特拉奖(StellaAwards),其中不乏奇异滑稽者。这些案子的共同点在于,分明是原告咎由自取,却成功地获得了被告的高额赔偿金。这一奖项因此成为荒诞诉讼的代名词。

赔偿金从800美元涨到100万美元,相差了1250倍。你一定很惊讶,史特拉是如何做到的?其实,她的秘诀在于美国的陪审团制度。

看过美剧、英剧的同学一定对“陪审团”这个词不陌生,那么它具体是什么意思呢?

陪审团制度,是指由特定人数的有选举权的公民参与决定被告是否被起诉、是否有罪的制度。这个制度最早起源于英国,后来传到了美国。

那么,要成为陪审员,需要具备哪些条件呢?美国的联邦法院和各州法院的规定并不相同,但一般都是从陪审员的国籍、年龄、住所、交流能力、有没有重罪前科和职业性质等几个方面对陪审员的资格进行限定的。比如审判时未满18周岁、不在本地居住、不通晓英语、听力有缺陷或者有犯罪前科等,符合以上任何一条,都没有资格当陪审员。另外,像律师、法官、医生、消防队员、教师、政府官员等,都不能充当陪审员。作出如此的规定,原因有二:其一是判决案件的权力不能由少数专业人员垄断,而应由一部分公民以普通人的情感、常识和判断力参与司法活动;其二,陪审员一旦设定,往往是强制性的,对于一定的社会职业人员来说,例如消防队员等特殊职业群体,他们担负着比审判更为重大的社会责任,因此也应被排除在外。

那为什么说,史特拉能得到高额赔偿金应归功于陪审团呢?

通过上面的叙述可以知道,陪审团的成员既不是政府官员,也不是法官,更不是律师,而是一些普普通通的守法公民。他们可能不具备专业的法律知识,但是他们能从普通人的角度出发,设身处地地考虑诉讼双方的感受。

在史特拉案件中,由普通民众组成的陪审团成员对史特拉的遭遇感同身受、十分同情,而对麦当劳公司面对顾客遭到人身伤害时的冷漠(他们认为烫伤只是小概率事件,不足为奇)、傲慢和敷衍的态度感到愤怒。麦当劳公司的态度最终让他们付出了100万美元的代价。

看到这里,是不是有种出了口恶气的感觉呢?

但是,陪审团制度也有诸多弊端。最大的弊端在于,由于陪审员不是专业人员,很多时候,他们会出于感情、种族等原因,罔顾事实证据,做出令人匪夷所思的决定。就拿本案来说,陪审团本来是要让麦当劳公司赔偿270万美元的,但是主审法官认为,陪审团过于“意气用事”,将惩罚性赔偿金减至64万美元。最终双方进行了庭外和解,赔偿金额这才定为100万美元。

其实,我们中国也有自己的“陪审团”,不过它有个更好听的名字—人民陪审员。就像它的名字一样,人民陪审员是从人民中选出来的代表人民利益的人。

人民陪审员可以将“民间智慧”引入司法,和职业法官的专业知识优势互补,更加广泛地解决社会矛盾和纠纷。人民陪审员的参与,还能一定程度地抵御各种非法干预,有利于保证司法公正和司法廉洁。人民陪审员制度也是我国司法制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为我国建设法治社会、完善法治体制作出了重要贡献。

(本文刊载在《青少年法治教育》小学版2017第二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