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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在《草房子》中的一件意外

发布时间:2021-06-08 16:57:07 作者:夕木木 来源:《青少年法治教育》 浏览次数:

场景重现

蒋一轮终于发火了,他将课本猛地扔在讲台上,大声喝道:“戚小罐,站起来!” 

戚小罐一嘴白薯还未咽下,猛然一惊,噎在嗓子眼里,双目圆瞪,像被人勒了脖子一样。

“站起来,你听到没有?!” 

戚小罐稍微迟疑了一下,蒋一轮就大步跑过来,抓住戚小罐的衣肩,将他拎了起来。

戚小罐被罚站时,一般都不怎么站得稳,像一棵根浅的玉米受着大风的吹压,东摇西晃的。

蒋一轮不回到讲台上去,就站在那里看他摇晃,心里就起了一个农民要将这棵东摇西晃的玉米的根压扎实的念头。他先踢了一下戚小罐撇得太开的脚,然后猛地一扶戚小罐的双肩:“我看你还摇晃不摇晃。” 

戚小罐就不摇晃了,笔直的一根立在那里。

蒋一轮这才回到讲台上。但他仍然未接着讲课,还要再看一看这个戚小罐到底摇晃不摇晃了。

戚小罐不经看,又开始摇晃了。

蒋一轮的目光绝不看别处,就只看戚小罐。

但蒋一轮的目光并不能制止戚小罐的摇晃。到了后来,戚小罐摇晃的幅度大了起来,并且不再仅仅是左右摇晃,而且变为前后左右的摇晃,仿佛这棵玉米受着八面来风。

蒋一轮心中的火苗,就噗噗地往上蹿。他又跑过来。他并不去扶戚小罐,而是将课桌上那只已被啃得不像样的大白薯拿起来,像扔手雷一样扔到了窗外。大白薯碰在一棵竹子上,发出一声响,惊动了一竹林麻雀。

戚小罐仍然止不住地晃动着,并且开始小声念叨:“我要我的白薯,我要我的白薯……” 

蒋一轮不想再看到戚小罐这副让人难受的样子,说:“出去!” 

戚小罐不动。

蒋一轮就陡然加大声音:“出去!” 

戚小罐就离开了课桌。他在往门口走时,依然是一副摇摇晃晃的样子。

蒋一轮说:“什么样子!” 

戚小罐都已走到门槛了,但不知为什么站住不走了。

蒋一轮就走过来:“让你出去,你听见了没有!” 

戚小罐就像没有听见一样,站在那里东倒西歪地摇晃着。

孩子们就笑起来。

蒋一轮走到了戚小罐的身后:“让你出去,你长耳朵没有?”说完,就将右手放在戚小罐的后脑勺上,推了他一把。而就在这同时,全班同学都吃惊地看到了一个情景:戚小罐向前踉跄着走了两步,扑通一声跌倒在门外的砖地上! 

孩子们都站了起来。

蒋一轮慌忙走出去,蹲下身叫着:“戚小罐!戚小罐!……” 

戚小罐竟然毫无声响,死人一样。

当蒋一轮连忙将戚小罐翻转过身来时,他顿时出了一身虚汗:戚小罐面如死灰, 双目紧闭,口吐白沫,完全不省人事。他瘫软在地上。

(以上内容节选自《教育部基础教育课程教材发展中心 中小学阅读指导目录(2020年版)》收录节目—《草房子》) 

问题的引出

这是《草房子》中“白雀(二)”一章中发生的故事。蒋一轮是油麻地小学的教师,因为戚小罐在上课的时候吃东西违反纪律,蒋一轮便让戚小罐罚站,没想到戚小罐知错不改,蒋一轮便让他出去。但戚小罐仍然“站在那里东倒西歪地摇晃着”,蒋一轮便“推了他一把”,不料戚小罐就这样跌倒在了砖地上,不省人事。原来,戚小罐本来就患有癫痫,这次在蒋一轮的外力作用下刚好发作,好在最后戚小罐醒过来了,并无大碍。戚小罐本身患有癫痫,属于特殊体质, 但戚家人并没有告知学校和教师,那么,戚小罐在学校被罚站时诱发癫痫发作,学校是否需要承担责任呢? 

法律问题分析

分析学校是否需要承担责任,主要看其是否符合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一般有四个:侵权人实施了违法加害行为,侵权行为导致了可以救济的损害后果,侵权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侵权人主观上存在过错。戚小罐违反课堂纪律,教师蒋一轮发火,导致戚小罐受到

惊吓,根据书中“抓住戚小罐的衣肩,将他拎了起来”“先踢了一下戚小罐撇得太开的脚,然后猛地一扶戚小罐的双肩”“将右手放在戚小罐的后脑勺上,推了他一把”的描述,我们可以看出,教师蒋一轮的确和戚小罐有肢体接触,在主观上存在过失,而且确实是他的这一系列行为诱发了戚小罐的癫痫发作,导致戚小罐跌倒在了地上。

可能会有人说,蒋一轮作为教师,对戚小罐违反课堂纪律的行为进行教育,是为了戚小罐好,而且他也没用什么力气,如果换成其他的正常孩子,就不会发生这样的事情了,只是凑巧戚小罐有特殊体质才导致这样的结果出现。那么问题来了:受害人特殊体质会影响侵权责任的认定吗? 

这就要提到法律理论界的一个著名的“蛋壳脑袋规则”。“蛋壳脑袋规则”是指某人有一个像“鸡蛋壳那样薄的脑袋”,通常不会对正常人造成伤害的打击却会对他造成致命损害,为确定责任,保护受害人,在判断行为与损害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时, 应认为存在因果关系并且加害人有过失。主流观点一般认为,受害人的特殊体质对因果关系的成立不生影响,加害人不得主张受害人患有心脏病、血友病、药物过敏等而不负侵权责任。但如果具有特殊体质的人对发生的危险没有实施必要的防范,则认为其对损害的发生与有过失。“蛋壳脑袋规则”体现的逻辑是:人必须对自己的行为承担风险。此外,该规则合理性的考量也往往和“褴褛的百万富翁”相比较,即如果侵犯了衣衫褴褛的百万富翁的利益,加害人仍然应当赔偿其损失,不能因为受害人是百万富翁就免除其侵权责任。在油麻地小学,教师蒋一轮实施的行为通常不会对正常人造成伤害,但却给戚小罐造成“倒地不起,不省人事”的损害。根据“蛋壳脑袋规则”,可以认定蒋一轮的先前行为与戚小罐的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蒋一轮具有过失,学校应当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同时,戚小罐的家人明知戚小罐患有癫痫,却予以隐瞒,而且没有实施任何保护措施,无疑是把戚小罐置于许多未知的风险当中。因此,戚小罐的父母对损害的发生与有过失,而这可以相应减轻加害人部分责任。

总  结

看过这本书的朋友都知道,蒋一轮因为失恋情绪不佳,总发脾气,“一天到晚,气不顺”,而没有管理好自己的情绪,最终惹了大麻烦,让油麻地小学平静的生活泛起了一连串涟漪。好在最后戚小罐没有大碍,油麻地小学的生活也恢复了正常。2021年3月1 日起施行的《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 试行)》(以下简称“《规则》”)赋予了教师教育惩戒的权利,其中第七条规定了学生扰乱课堂秩序、学校教育教学中秩序的,学校及其教师应当予以制止并进行批评教育, 确有必要的,可以实施教育惩戒。罚站和带离教室都是《规则》中规定的惩戒方式,让教师在日常工作中实施惩戒有法可依。不过,需要注意的是,教师也要清楚自己的行为边界,不能因个人情绪对学生实施惩戒, 要为自己的行为承担责任。此外,教师要及时关注学生的身体与心理健康,家长也要及时将孩子的特殊情况告知学校和教师,加强沟通,才能避免意外发生。


本文刊载于《青少年法治教育》2021年第四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