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飞的故宫一日游
发布时间:2017-08-02 11:26:14 作者:隋恭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17-08-02 11:26:14 作者:隋恭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放暑假了,小飞特别高兴,因为爸爸妈妈之前就和他约定好暑假带他去故宫游玩。故宫,那可是世界上现存规模最大、保存最为完整的木质结构的宫殿建筑群,早在1987年就被列入世界文化遗产名录。小飞之前只能从电视上看到它,现在终于可以身临其中,感受它的宏伟壮丽了!
当小飞真正行走在故宫中,面对着眼前的雕梁画栋、斗拱飞檐,他忍不住发出了惊叹声,深深地为古人的勤劳和智慧所折服。小飞注意到很多宫殿前都立着铜铁大缸,便好奇地指着附近的一口铁缸问道:“它放在这儿有什么特别的用意吗?”
教高中历史的爸爸摸了摸小飞的头,笑着说:“嗯,观察力不错。这些铜缸和铁缸是用来蓄水防火的。古代没有专门的灭火设施,故宫的宫殿又多为木质结构,极易发生火灾,古人就在这些缸里储满水,某处一旦失火,就用大缸里的水扑救,以保证房屋安全。”听到这里,小飞不禁在心里为古人的聪明才智点赞。
这时,三个年轻的游客走到那口铁缸跟前,饶有兴趣地看着缸身。其中一个戴太阳帽的男子对身旁两个人说:“嘿,哥们儿,咱们既然来到了故宫,总得在这儿留下点儿纪念吧。”他一边说着,一边从口袋里拿出一把小刀,对着铁缸比画道:“就在这里刻个‘XX到此一游’怎么样?”
“不可以!”小飞下意识冲“太阳帽”喊道。
“太阳帽”暂停了手中的动作,看到高声制止自己的是一个小学生时,不耐烦地说:“有什么不可以?你一个小孩子懂什么?”
小飞急得脸色通红,但仍语气十分坚定地答道:“大哥哥,这是文物,你不能在文物上面刻字!”
“太阳帽”靠在铁缸旁,摆弄着手里的小刀,不以为然地说道:“既然它是文物,我在上面刻几个字,它不也还是文物嘛。”
面对男子的强词夺理,小飞严肃而又认真地说道:“你刻字会损害文物,根据我国《文物保护法》和《治安管理处罚法》,损害文物是违法行为,是要被拘留和罚款的。你如果不相信我说的话,可以现在上网查一下法律规定。”
“这个……”“太阳帽”有些犹豫了。这时,跟他同行的一个伙伴捅了捅他的胳膊,小声说道:“违法可不是闹着玩的,我们还是不要以身试法。”
男子把小刀放回口袋,尴尬地笑着说:“呵呵……小朋友,我们就是开个玩笑,哪能真在这上面刻字呢?”他边说着边拉两个同行伙伴快速向远处走去。
看着他们远去的背影,小飞感觉自己做了一件了不起的事情,露出开心的笑容。爸爸赞赏地看着小飞,同时又有点诧异,便问道:“儿子,你怎么会对这方面的法律如此熟悉呢?”小飞得意地答道:“前两天,我在电视上看到一则新闻,新闻报道了一个男子破坏长城城墙最后被行政处罚的案件,其中提到了文物保护的相关法律规定,我就记了下来,没想到今天就用上了。”
妈妈笑着说道:“处处留心皆学问。看来,在法律方面,你可以做我俩的老师了。”
小飞兴奋地在故宫逛了一天,爸爸妈妈给他拍了很多照片。回到家后,他还将自己在故宫的所见所闻所感写进了日记。小飞觉得通过这种方式将旅行中的美好经历记录下来,远比随手涂刻的“到此一游”更有纪念意义。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六十六条第二款刻划、涂污或者损坏文物尚不严重的,或者损毁依照本法第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设立的文物保护单位标志的,由公安机关或者文物所在单位给予警告,可以并处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七条文物保护法第六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的罚款,数额为200元以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三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一)刻划、涂污或者以其他方式故意损坏国家保护的文物、名胜古迹的;(二)违反国家规定,在文物保护单位附近进行爆破、挖掘等活动,危及文物安全的。
新闻链接
男子恶意破坏长城被行政拘留
2016年7月17日下午,朱某与朋友结伴到怀来大营盘古长城遗址旅游,在游玩过程中踹、踢残城墙,并掰、踢掉两块墙砖,其朋友用手机录制小视频发到朋友圈炫耀。朱某恶意破坏长城城墙的视频在网上被热传,引起了公众的极大愤慨。随后河北省张家口市文物局报案,怀来县公安局立案启动追查。7月21日,涉案男子朱某主动到怀来县公安局投案自首。朱某故意损坏国家保护文物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据此,怀来县公安局对其处以行政拘留10日,并处500元罚款的处罚。
(本文刊载于《青少年法治教育》杂志小学版创刊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