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乐园

首页> 学生乐园  >  法律小故事 > 正文

想死?没那么容易!

发布时间:2017-09-22 15:08:49 作者:猪格拉底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兔子找到乌龟,:我想死。

乌龟:哦。

兔子:作为一只合格的兔子,必须得有三个以上的窝,方能娶到好兔子,生十窝八窝小兔子。而现在,我的工资永远赶不上房价上涨的速度,连个窝都没有,兔生无望了,我想死!

乌龟:哦。

兔子:作为老朋友,你怎么可以这样?!出生就自带房子,了不起是吧!小学赛跑赢了我就嘚瑟了是吧!我现在就去死,下辈子投胎做乌龟……

乌龟:我什么都没说……老兄,先别激动,平复一下心情,你说,想死是吧?敢问兔兄,你想要怎么个死法呢?

兔子:我想好了,这年头不是流行吃野味吗?我就光明正大地在树林间走走逛逛,等着人家上门打猎,也算是有意义的死法了吧!

乌龟:—那么—简单—

  《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第二款规定,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一个爱国守法的好公民,是不会对你下手的!

兔子:那我自己去买支枪吞枪自杀总可以吧,多么壮烈的美感!

乌龟:—那么—简单—

  《刑法》第一百二十八条第一款规定,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想要吞枪自杀?估计在自杀之前你就会被警察叔叔带去公安局喝茶了哦!你确定你是想死而不是想作死去体验一下牢狱生活?

兔子:要不这样,我写份证明说我想自杀,请你动手,你一锤子把我打死好不好?

乌龟:—那么—简单—

在中国,不论你有什么理由,杀人是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的!

  《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虽然我们种族普遍寿命较长,但我还没活够,也不想去监狱体验生活。谢谢。

兔子:啊!这也不行那也不行,我不如自行了断!

(说罢,一头撞在了旁边一个树墩上……)

农夫:咦,这儿怎么有只兔子?今晚回去加菜哦!啦啦啦……

(本文转载于《法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