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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骆驼祥子》中孙侦探取走祥子钱的行为涉嫌何种犯罪

发布时间:2021-06-18 16:34:52 作者:陈洁婷 来源:《青少年法治教育》 浏览次数:

一、场景重现

“别装傻!”孙侦探的眼盯住祥子的:“大概你也有个积蓄,拿出来买条命!我一个月还没你挣的多,得吃得穿得养家,就仗着点外找儿,跟你说知心话!你想想,我能一撒巴掌把你放了不能?哥儿们的交情是交情,没交情我能来劝你吗?可是事情是事情,我不图点什么,难道教我一家子喝西北风?外场人用不着费话,你说真的吧!”

“得多少?”祥子坐在了床上。

“有多少拿多少,没准价儿!”

“我等着坐狱得了!”

“这可是你说的?可别后悔?”孙侦探的手伸入棉袍中,“看这个,祥子!我马上就可以拿你,你要拒捕的话,我开枪!我要马上把你带走,不要说钱呀,连你这身衣裳都一进狱门就得剥下来。你是明白人,自己合计合计得了!”

“有工夫挤我,干吗不挤挤曹先生?”祥子吭吃了半天才说出来。

“那是正犯,拿住呢有点赏,拿不住担‘不是’。你,你呀,我的傻兄弟,把你放了像放个屁;把你杀了像抹个臭虫!拿钱呢,你走你的;不拿,好,天桥见!别磨烦,来干脆的,这么大的人!再说,这点钱也不能我一个人独吞了,伙计们都得沾补点儿,不定分上几个子儿呢。这么便宜买条命还不干,我可就没了法!你有多少钱?”

祥子立起来,脑筋跳起多高,攥上拳头。

“动手没你的,我先告诉你,外边还有一大帮人呢!快着,拿钱!我看面子,你别不知好歹!”孙侦探的眼神非常的难看了。

……

祥子又想了会儿,没办法。他的手哆嗦着,把闷葫芦罐儿从被子里掏了出来。

“我看看!”孙侦探笑了,一把将瓦罐接过来,往墙上一碰。

祥子看着那些钱洒在地上,心要裂开。

(以上内容节选自《教育部基础教育课程教材发展中心 中小学生阅读指导目录(2020年版)》收录书目——《骆驼祥子》) 

二、问题的引出

小说中的祥子原本是一个吃苦耐劳、好强努力的年轻人,他一心渴望的就是依靠努力买上一辆属于自己的人力拉车,却无奈遭遇各种困难阻碍。这一次,祥子辛苦攒下的三十多块钱,在孙侦探的威胁下不得已交了出来,更令他无比难过和悲伤了。虽然钱是祥子给孙侦探的,但孙侦探的行为是否合法呢? 

三、法律问题分析

孙侦探将祥子堵在曹宅,表示如果祥子不拿出钱,就马上把他带走坐狱,通过言语和行动威胁、逼迫祥子交出自己的财物。根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其行为符合敲诈勒索罪的犯罪构成。所谓敲诈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他人实行威胁,索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敲诈勒索罪的行为人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并且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威胁他人,从而使他人处分财产,具体来说就是行为人以恶害相通告,迫使被害人处分自己的财产,如果被害人不按照要求交出财产,就会当场或在将来的某个时间使其遭受恶害。行为人通过各种方式威胁被害人,使被害人产生恐惧心理,从而处分自己的财产。因此,敲诈勒索罪的基本结构可以总结为: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他人实施威胁→被害人产生恐惧心理→被害人基于恐惧心理处分自己的财产→ 行为人取得财产→ 被害人遭受财产损失。

小说中的祥子在买上第一辆车后不久就被大兵抓走过一次,吃了许多苦头,所以他知道下狱的滋味是十分痛苦的。孙侦探多次对祥子表示不拿钱就抓他下狱,以非法占有样子财物为目的实施威胁,使得祥子害怕自己落入牢狱之中,无奈只好交出自己的闷葫芦罐儿,孙侦探拿出闷葫芦罐儿中的钱,最终得逞,所以孙侦探的行为符合敲诈勒索罪的犯罪构成。在现实生活中,有不少行为人冒充治安联防队员“抓赌”“抓嫖”,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受害人的恐惧心理,对其实施威胁,非法占有其财产,这样的行为都可能触犯敲诈勒索罪。

四、总结

祥子的遭遇令人同情,也令人反思。小说中的孙侦探阴险狡诈,以坐狱威胁,利用祥子的软弱和恐惧拿走了他的血汗钱。由于当时正处于军阀混战的时代,社会局势不稳定,人民生活困苦,处于社会底层的劳动人民的生活更加艰辛。祥子正是千千万万个穷苦人民中的一个,面对黑暗势力的压迫,他不敢反抗也无力反抗,最终落得悲惨下场。祥子的经历一方面令人痛心于善良民众在病态的旧社会下的痛苦与煎熬,另一方面也揭露了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腐败黑暗。在这种社会环境下,劳动人民想通过自己的勤劳努力改变命运犹如煎水作冰,是不可能实现的。如今,我们生活在制度健全、政策法规完善的和谐社会,即使是公安机关工作人员也不能随便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我们更应该努力提升自己,努力学习科学文化知识, 提高辨别是非的能力,面对不公和压迫及时寻求帮助。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人民是国家的主人,国家为每一个努力奋斗的人提供创造幸福生活的机会,保障人民群众的基本权利,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我们更要珍惜现在的美好生活,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自己的力量。


本文刊载于《青少年法治教育》2020年第十二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