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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使用地图是法定义务

发布时间:2021-10-08 10:35:51 作者:何勇 来源:法治日报——法制网 浏览次数:

近日,曹操出行关联公司杭州优行科技有限公司因相关杂志上存在中国地图漏绘问题,被监管部门责令停止发布广告并罚款20万元,引发公众关注。

从情理上说,曹操出行作为出行平台,犯下使用“问题地图”的错误,实在不应该。虽然曹操出行方面称杂志系合作公司制作,但这并不能撇清和推卸掉自身的责任。这不是第一家企业因使用“问题地图”而被处罚,比如2019年,电视剧《亲爱的,热爱的》出品方因在剧中擅自登载不符合国家规定的地图,被责令改正并罚款10万元;2020年10月,光明乳业因在一广告中使用的地图未将我国领土表示完整准确,被监管部门处以30万元罚款。

地图不是一般的图纸,也不单是地理坐标的集合,而是关系国家领土主权和民族尊严的出版物,正确的国家版图是国家主权与领土完整的象征。我国《地图管理条例》明确规定,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应当使用正确表示国家版图的地图;地图上不得表示危害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的内容。我国广告法也规定,广告不得有“损害国家的尊严或者利益”的情形,如有违反,由监管部门依情节严重程度予以处罚。由此可见,规范使用标准地图是企业的法定义务,必须对地图上的“点线”较真。

实际上,遏制“问题地图”既不缺法律法规,也不缺打击手段,而且自然资源部早就上线了标准地图,为公众提供权威、准确的公益性地图服务,但仍有一些知名企业不时犯下使用“问题地图”的错误。无论是不是无心之过,都说明一些企业在使用地图时没有意识到这是一件严肃的事情。因此,杜绝“问题地图”事件,既需要加大对使用“问题地图”者的处罚力度,也需要提高公众识别地图的能力。如此标本兼治,才能提升全民的国家版图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