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着抽奖名义诱导消费,问卷平台别装无辜
发布时间:2024-09-06 15:08:49 作者:熊志 来源:光明网评专栏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24-09-06 15:08:49 作者:熊志 来源:光明网评专栏 浏览次数:
问卷调查产品,暗藏带货套路。据媒体报道,问卷星平台上,不同的问卷设置的奖项会有所不同,但是无论怎么变化,中奖率都是100%,并且中奖的都是价格比较高的奖品,中奖人要想拿到奖品,最终都要付出真金白银。
填完问卷调查,弹出抽奖界面,带着侥幸心态点击参与,结果喜提大奖,以为是幸运降临,没想到是精心设计的营销陷阱——中奖的商品不能免费拿,还得掏钱买,伪装成抽奖捡漏的带货套路,着实让人防不胜防。
从报道来看,抽奖是假的,“100%中奖”只不过是吸引用户上钩的幌子。就连用户花钱购买的中奖商品,实物和图片对比起来也是货不对板、质量缺少保障。如此打着抽奖名义变相推销商品,无疑严重误导了消费者。
市场监管总局日前发布的《互联网广告可识别性执法指南》特别提到,“互联网广告应当具有可识别性,不使消费者产生误解”。对于问卷平台上的幸运抽奖活动,如果中奖后消费者要支付额外费用才能获得中奖商品,那么此类活动本质上应被界定为广告推销,而非纯粹的抽奖。既然是广告推销,就应该按照法律法规要求,清晰、明确地标注其性质。
值得一提的是,面对中奖商品质量问题的追问,问卷平台竟然表示“不会说去对产品进行质量监管”。平台如此不负责任,难怪第三方机构敢以抽奖为幌子套路用户。
商家当然可以在问卷平台投放广告。问题在于,抽奖是抽奖,广告是广告,不能将二者混淆而成为诱导消费的手段。而且,就算推销商品,也得对产品的质量和真实性负责,不得虚假宣传。第三方的商家在问卷平台上投放广告,不管这类广告以何种形式出现,问卷平台既然获取广告费收益,当然应该履行广告发布者的义务,压实主体责任,对广告内容进行审核把关,避免造成误导。
《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明确要求,互联网平台经营者“对利用其信息服务发布的广告内容进行监测、排查,发现违法广告的,应当采取通知改正、删除、屏蔽、断开发布链接等必要措施予以制止”。涉事的问卷平台一边通过伪装成抽奖活动的广告获利,一边对广告内容的真实性、商品质量优劣置若罔闻,不履行作为平台应有的监管职责,放任虚假宣传、以次充好的行为发生,这种“甩手掌柜”式的运营策略,无疑是一种短视之举,只会造成口碑的严重受损。
在相关投诉平台上,对该问卷平台的投诉多达数百条,可见通过抽奖来诱导消费的欺诈现象长期存在,严重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鉴于此,平台应当深刻反省,切不可因短期商业利益而放任虚假广告泛滥成灾。同时,行业监管部门也不妨及时介入,展开全面调查,敦促平台承担起应有的主体责任。
不管怎么说,问卷调查平台设立的初衷在于更便利地收集受访者的意见和反馈,为决策者提供科学、客观的数据支持。平台可以追求商业利益,但联合第三方商家,把用户当韭菜,迟早会自毁长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