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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遇“小人国”消费陷阱如何维权?

发布时间:2024-12-17 14:46:00 作者:祝佳祺 来源:人民日报 浏览次数:

网购啤酒,收到的是啤酒瓶形挂件;网上看着高大威武的石狮子,实物却没有巴掌大……近年来,层出不穷的网购消费陷阱让消费者哭笑不得,戏称买到了“小人国”产品。

今年2月,广西柳州市鹿寨县的罗某因打理自家果园需要,花费1万元网购了一台农用挖掘机。10天后,收到的却是一台玩具挖掘机。“商家周某承诺挖掘机在农村果园也可以用,我反复确认后才付的款!”罗某气不打一处来。

协商未果,罗某一纸诉状将周某告到鹿寨县人民法院。罗某提交了与周某的聊天记录,证明购买挖掘机前,向周某询问了产品情况,基于此才付款购买。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应当真实、全面,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鹿寨县法院审理此案后作出判决:卖家构成欺诈,周某应退还罗某1万元购物款并给予3倍赔偿,罗某退还周某寄来的玩具挖掘机。

生活中,多数货不对板的“小人国”产品,往往是价格较为低廉的生活日用品。多数消费者常因商品价格较低、不熟悉法律而放弃维权,这在一定程度上纵容了不良商家的行为。

类似的消费陷阱层出不穷,消费者该如何维权?

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法官周嫚说,消费者遭遇欺诈,不仅可以主张退款退货,还可以要求商家另外支付所售货物价款的3倍赔偿,增加赔偿金额不足500元的,按500元进行赔偿。消费者要注意收集留存证据,可以提交网络订单截图、交易快照、与客服的聊天记录、商品实物、检测报告、维修单据等。

除了提起诉讼,消费者还可以通过什么渠道维权?

“依据电子商务法,平台经营者有严格审核平台内商家经营资质,协助政府部门监管,督促商家合法合规经营,及时处理消费者投诉的责任。如果平台未能尽到监督责任,有可能会被监管部门问责,如果侵犯消费者权益的,依法与该平台内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广西壮族自治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法律与理论研究部主任秦斌说。电商平台内经营者涉嫌虚假宣传,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公平交易权时,消费者可以与经营者协商要求退货或赔偿,也可以拨打12315、12345热线投诉举报,及时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祝佳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