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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三江:“小案”不小办 鼓楼听证释法说理

发布时间:2026-01-15 16:12:33 作者:法治日报-法治网 来源:法治日报-法治网 浏览次数:

为切实办好群众身边的“小案”,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三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把检察听证搬到了南站社区鼓楼小区祥和鼓楼内,邀请“寨老”、村干部作为听证员,在鼓楼内举行了一场别开生面的公开听证会,并邀请人民监督员对听证会全过程进行监督。

2025年10月8日,当事人严某某因一时贪念,将荣某某未拔钥匙就停放在某超市负一楼的电动自行车骑走,中途心生悔意,后将车辆藏匿于某小区停车场,公安机关当日接到报案后经过调查及时将车辆追回返还被害人。经鉴定,被盗车辆价值2670元。

案件移送到检察机关后,承办检察官没有因为该案系“小案”便“小办”,而是积极与被害人沟通,听取被害人意见,并考虑该案嫌疑人系初犯、偶犯,违法数额较小等情节,为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拟对案件作相对不起诉并举行公开听证。

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结合侗族“讲款”传统和鼓楼议事规则,从法理情三方面详细阐述案件事实、证据和法律适用,通过“寨老”、村干部、律师进行释法说理,促使当事人深刻认识自己一时贪念触犯法律的严重后果并真心悔改过错。听证会结束后,检察官“趁热打铁”,结合本案与“寨老”、村干部、律师向来旁听的群众开展普法宣传活动,以村规民约规范自身言行,提醒群众遇事莫冲动,切莫因一时贪念铸大错;处事要合理合规合法,共同守护好侗乡的秩序和团结。

近年来,三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多次将听证会搬到群众家门口,既化解矛盾又传承文化。通过“鼓楼议事+检察听证”“讲款+法治宣传”的有效结合,切实增强司法透明度,推动新时代“枫桥经验”落地生根。